新董座魏生:北府府若地上金 建用於公益
新定步,要跟北市府合意解北士科T17、T18地上契,董事魏生今天召者,如果北市府要地上金,他建董事,把用於公益。至於已投入多少成本,魏生不透露。
魏生指出,新守原,就是不向人求未失之。本案最之,在於外界的「利」「」。但新要再度重澄清:
1. 未要求北市府未失:新已投入成本且期未利,但自始至,新未考、亦未同意向北市府求任何未失之。
2. 商制非「利」:新基於支持家展,於民114年5月署忘。原由承接地上契,依商例支付新已支出成本及合理失,此家企之商件,毋北市府。
3. 北市府要求提金:北市府在否前述方案後,反覆要求新提解除契之金,以便送市。然新基於「不由人」之初衷,未同意、亦未曾提出求。
魏生:「新受到高度金融理,怎可能子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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