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上加男!台中夫炮友回家「激21次」 正崩收小三真相息
(者芸/台中)台中地方法院近日理一起同性婚姻破裂引的配偶侵害案件,一名男子控婚象第三人期生不正,甚至多次在人共同生活的住生性行,最法院定成侵害,判人共35元,判仍可上。
根判容,原告阿俊(化名)被告阿忠(化名)在合法登婚後,本共同婚姻生活,未料阿忠透交友「Grindr」第三者阿宏(化名),於短期密集生性。法院查指出,人共生至少21次性行,其中14次竟在阿俊的住行。

示意/一名男子控婚象第三人期生不正,甚至多次在人共同生活的住生性行。(取自 免 freepik)
事件爆於112年1月,阿俊接阿宏的息,才配偶早已背叛婚姻。管阿忠曾下悔,表示不再阿宏,但人的信任早已破裂,方最在113年初婚。
阿俊自身在情感尊上遭到重害,定阿忠阿宏提出民事,分求6090元。阿忠在庭中,自己因吸毒而影判能力,部分阿宏的容亦非事,安情所造;阿宏主自己不知阿忠已婚,且曾被告知不被追究任。
然而,法院酌方社群後,阿宏早在111年11月就已於社群媒上看到阿忠阿俊的密合照,知方已有配偶。即便如此,他仍持阿忠展,甚至在阿俊在家,於一客房生性行。
法院,阿忠在婚姻存期他人生密行,已成配偶的侵害;阿宏在明知方有婚姻後仍交往,亦故意侵。合方侵害程度能力,最判阿忠阿宏需15元,阿忠另需自再20元。
- 者: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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