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率全之先核丹娜店家慰助金 市府呼符合格者速申

【大成者杜忠/南】南市政府30日表示,丹娜及七二八豪雨受店家,市府自114年8月11日起受理申慰助金作,目前已率全之先完成核程序,自10月30日起放,助店家加速原。市府同提醒,符合格的店家可至民治市政中心及永市政中心窗口理送件,亦可寄方式申,尚未申的者速理,以免影益。
局指出,本次慰助方案用於具籍登之商店家,凡因害造成、招牌、展示架等生器具者,每家可得新1元慰助金。申附申表、受照片或受明、人身分影本、店家或人存摺封面、及切等文件。相申及表件可至局官查 (https://economic.tainan.gov.tw/cp.aspx?n=45442)。
市府一步明,配合及查核作,114年10月以後提出申的案件集中查,核程相延。提醒符合格的店家必於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逾期恕不受理。
局婷媛局表示,後店家原不者生,更影地方展整能。市府除取中央助外,亦同步化行政流程,以最快速度慰助金效益,助者早重建恢。婷媛局再次呼尚未申的店家把握限,速送件,以保慰助金利入。
- 者: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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