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保遭扣押 金管:可善用保介入

金管提醒,民保如有遭受扣押情形,可善用保介入,保保障。(/NOWNEWS料照)
[NOWnews今日新] 保若因法而致保受行扣押,可能面失去未持生活安定的保保障。金管今(21)日提醒,民於保遭受扣押,可善用保介入,使保契效力延,保保障。
兼人及人益,金管在6月完成保法修法之後,非所有保解金都可被制行。根保法修正定,扣押保的解金不超最近1年生福利部或直市政府所公告,每人每月最低生活1.2倍算的6月金中最高者。另「小老保商品相」的人保契、健康保契、害保契,都不再制行的。
今(2025)年6月18日公布施行保法有保介入的定,明定破、更生者,符合3格,包括「被保人有保利益者」(例如被保人本人或其家)、「要保人具名指定之受益人」、「要、被保人之配偶、父母或子女」,可以面通知保公司行使介入,另年金保亦有上述定用。
民在收到行法院核保的扣押命令、受破宣告、清算或更生裁定公告後,先洽保的承保公司取得介入相申文件,通知符合格的介入人,向公司提出行使介入申,公司於完成核其格後提供保的解金金,行法院亦提供款等予介入人,介入人即得依相行款,再以面通知公司後,即可理更新要保人事宜,此後人法再保制行。
另依保法定,介入人款通知保公司的作,在要保人收到扣押命令、破宣告、清算或更生裁定公告之日起3月完成。
金管也提醒,人或年金保契之要保人因欠被法院扣押保解金,面失保保障的下,除透人商,或依制行法第12及第122等定向法院明以保保障外,可善用保法定的保介入,由介入人代付相保解金的金予行法院或人,行使介入成新要保人,以介入保保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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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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