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工局查核三步 避免非法聘外人

聘外人落查、核、。
保障雇主外人方益,台中市政府工局提醒各行各雇主,聘外人事工作,依《就服法》等相定理,落「查、核、」3步,切勿私下用合法工作格的外人,以免法受。
工局明,依《就服法》第57第1款定,雇主不得聘未可、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聘之外人。若反此定,依同法第63定,新台15元以上、75元以下。上,雇主常因接大量,急需人力助工,便其他雇主所聘的移工前支援,在有向部合法申可下,仍法聘;另正值暑假期,部分外籍生利用暑假打工取生活,雇主因未留意外籍生工作可或工作可已逾期而聘,亦犯《就服法》第57第1款定,雇主面最高新台75元,提醒雇主必慎查核外人的工作可,保聘行合法,以免法受。
工局林淑媛指出,有雇主因人力短缺或省成本,聘合法工作格的外人,不侵害本人工作益,也影就市秩序。林局,雇主透合法程序聘外人,不是守法行,更是企自我保的重要方式。林局亦提醒,雇主在聘外人前,落「查、核、」3步,「查」外人居留或工作可正本,「核」件本人是否相符,「」台身分,查其身分工作明。目前法令未允合法移工在外打工,亦不得事未核准的工作目;聘外籍生,也工作可效期相件的有效性,以保障自身益。
工局步明,目前我放外人事造、建、家庭看等特定行,雇主可依需求向部申聘,透合法仲介或自程序取得聘可理入境手。如有聘外人的相法令疑,迎打部力展署1955工,或洽工局跨力事科(04-22289111分35500),有人提供助。如有缺工需求,亦可洽台中市就服各就服助。
- 者: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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