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增光定假日 假工益看!
今(114)年5月28日令公布念日及日施例,新增10月25日光定假日,北市政府局提醒,各事位必依法假、依法薪,工朋友能「假日放得安心、工得踏」,不必因益受而心。
有工於光出勤,局表示,依基法定,如果10月25日原本是工之休息日,雇主依法支付「加成工」;又定假日遇工之休息日,予假,如假日出勤,予「加倍工」。若雇主或事位未依定予假,等於未工定假日,形同漠工益。以上,各得依法裁新2元以上100元以下。
即到的光,逢星期六,局王秋冬局表示,定假日工放假之日,雇主工休假且工照付,或者工同意另外整休假日期。若天工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另他日假,假的日期由雇方商排定,且假日的性同定假日。若雇主徵得工同意在定假日出勤,加倍工(月薪制工一日工,薪制工薪加倍)。至於原定光天,如休息日出勤,依休息日工加成定核算;若日例假,除有天、事或突事件外,雇主不得要求工出勤,以工最基本的休息益。
局一步明,部分工薪制工若定10月25日出勤者,薪加倍算,例如:天工作4小,以薪190元算,日出勤工1,520元(4小x190元x2倍)。
若方就假期、休或工生,可透解程序解,可透「即通」身分登入行上申,局速召解。亦可利用「北市情系1999」上反映或,方便又快速。
- 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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