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工擅自增梯生落意外 中市府依勒令停止使用裁6元、要求限期改善或手
墨新|者源培/台中
台中市太平祥路一工於昨(21)晚7生一起降落事故,市府都市展局今(22)日上午接通後,即派前往查,「降勒令停止使用」告示置封管制。都局指出,降原管道擅自增的,已反《建法》第73第2等定,依法裁建物所有人6元,限期改善或手;期未改善或未者,得。

都局表示,市府依政部「建物降械停亡事故通及查作原」立即查程序,後同查(台立停械)行事故查,督促者依拆除,恢原或委建更使用照程序,後等依完成申,和竣工查合格、取得使用可後,才可恢使用。

都局也,有此案事故原因,仍待查一步查清,呼各建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於降管理及委保商,必格遵守《建法》及相法令定。另,若增降,依申落日常保定期安全查,保公共安全虞,以市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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