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被我X」!17男KTV性侵少女到炫耀 逃亡大害病母巨
(社中心/合)台北地方法院近日一宗生在KTV的性侵求案件,被告董姓少年在案後逃至中大,致其母必承巨。名年17的董姓少年,被控趁女同酒醉、意不清之,在西町某KTV包所其乘性交得逞。事後竟在校公炫耀犯行,致被害人身心重。法院最判,董姓少年其靠打零工生的母,被害人及其母共新台100元。此案凸了未成年人犯罪後逃逸,其法定代理人面的法律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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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揭露了案件始末,事件生於2022年10月12日下午。董姓少年被害人小美(化名)等一行五人,相前往KTV唱。期,小美因用了杯混有伏特加的可,後陷入精神恍惚,意始模糊。董姓少年,藉口扶小美入包的所吐,趁反扉,於抵抗的小美施了性侵。被害人小美在遭受侵犯後,身心遭受重打,最因以承受力而休。
然而,董姓少年的劣行未因此束。他不有悔意,反而本加,自己的犯罪行作,公然向朋友炫耀。他曾在校教室大肆「女的被我X」等句,自己的犯行值得耀的本。行被害人造成了二次害。直到隔年3月,小美在一撞球遇到一群友人,竟遭人指著嘲「不是跟董○○去KTV的那女生?」。在期影和不遭受羞辱下,小美於忍可忍,於同年5月警理,正式董姓少年提出刑事告。
案件入民事求段,被害人小美及其母向法院提出求,金分100元及30元。在理程中,法院董姓少年自案後,即透小三通管道出境前往中大,不未返台接受保管束分,亦未曾出庭或向法院提交任何明,然是了避法律任。由於董姓少年人在海外,司法程序以直接及,其法律任便向由其法定代理人承。
面高求,董母自出庭抗。她向法官情,子施的是「乘性交」,於偶然生的犯罪,身母以在事前或事中到完全督任。她子已17,心智於成熟,不所有督任咎於她。董母同苦,表示子前往大工作後,已久未,未提供生活。她本人因一身病痛,能靠打零工勉生,在力金。她未向法院提出佐其打零工生或久未的法。
法官合考量所有情,董姓少年在犯案後逃出境,避法律任的行十分劣。同,酌被害人小美因起事件所遭受的巨大身心後影。最裁定董姓少年其母小美新台80元,小美母20元,合100元。此一判,原本就生活困、身有病痛的董母,必自承子犯罪逃逸留下的百,全案仍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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