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易救定中特定扁品及啤酒造成害

部今(29)日召易救,中就我中大特定扁品及啤酒2件反案之害最後查果行,均定遭受害。
部表示,特定扁品案查料涵期(110年至114年6月),中大扁品口量逐年大幅增加且持降;品不得不跟,甚至低於成本售,惟客仍流失,致量及市占有率持下降,我生、利以及用工等重要指均呈下降,示中大扁品口已造成著不利影。
啤酒案查料涵期(110年至114年6月),中大啤酒口量持增加,且口格均低於品格,以致品量、市占有率降低,利持化,用工人少、工下降,示中大啤酒口已造成不利影。
此外,政部啤酒案回溯徵反部分,已定有短期大量口之口商,本次亦定其有大量口、增加存,且口格本案展查前低,持造成害。其先口,累大量存待售,避反,可能破反之救效果。
部表示,2案之害最後定果通知政部,由部提交率小是否徵反。害最後查告公版可於今年11月28日起至易署站(址:https://www.trade.gov.tw/)「往」/「我行之易救措施」/「案件查」下之「查告」下。
- 者:中央社息服20251029 18: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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