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男密友遭私刑致死 二仍判行凶丈夫5年
姓男子妻子姓男子,他涉押逼男,得知妻子有性行,耐私刑打男後包,送不治。一判男5年徒刑,二今回上,仍判5年,可上。
二台高等法院布新稿表示,本件方就科刑部分上,方主,一定男用刑法第59的情堪恕定酌刑度,不。
二表示,合庭理後,定一量刑(包括是否用刑法第59定),由民法官法庭及後作成判,所酌及明事,本件量刑度亦未逾越法定刑,更有裁量逾越或用情形,且具表用法律及量刑果,足以反映民正法律感情,因此本件察官上理由,予回。全案可上。
判指出,男(53)王姓女子婚逾30年,育有2子1女。2023年7月,男妻子男(57)在新竹市南寮港止,便男拉上至汽保後,涉持鞭打男逼妻子的後,而男口中得知妻子有不正的性行。
男涉而鞭打男臀腿致多瘀青,再男回其住下。男居後助送,但男因肌溶解等症不治。
一新竹地方法院民法官庭理期,公察官,男求有期徒刑11年。
新竹地方法院民法官庭,男明知王女有丈夫仍不交往,且在男阻後仍私下,行不,列量刑酌。
民法官庭酌,男涉打男的部位集中下肢,非蓄意致重,案後男家和解,得男家原,男在生前也不欲追究男任,客上男足以引起理同情,有刑必要,依害致死罪判男5年有期徒刑。
二台高等法院布新稿表示,本件方就科刑部分上,方主,一定男用刑法第59的情堪恕定酌刑度,不。
二表示,合庭理後,定一量刑(包括是否用刑法第59定),由民法官法庭及後作成判,所酌及明事,本件量刑度亦未逾越法定刑,更有裁量逾越或用情形,且具表用法律及量刑果,足以反映民正法律感情,因此本件察官上理由,予回。全案可上。
判指出,男(53)王姓女子婚逾30年,育有2子1女。2023年7月,男妻子男(57)在新竹市南寮港止,便男拉上至汽保後,涉持鞭打男逼妻子的後,而男口中得知妻子有不正的性行。
男涉而鞭打男臀腿致多瘀青,再男回其住下。男居後助送,但男因肌溶解等症不治。
一新竹地方法院民法官庭理期,公察官,男求有期徒刑11年。
新竹地方法院民法官庭,男明知王女有丈夫仍不交往,且在男阻後仍私下,行不,列量刑酌。
民法官庭酌,男涉打男的部位集中下肢,非蓄意致重,案後男家和解,得男家原,男在生前也不欲追究男任,客上男足以引起理同情,有刑必要,依害致死罪判男5年有期徒刑。
- 者:中央社者世怡台北28日
- 更多社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