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前妻婚出!桃男三度下必死令 改判11年2月
桃市一名35王姓男子婚後,因不前妻廖姓女子另新,疑廖女婚出,竟在短短月三度雇用黑行行。第一法院依人未遂等罪判王男12年有期徒刑,二台高等法院於今(29)日改判11年2月徒刑,案件仍可上。

根法院判容,王男在2024年6月婚後廖女姓男子交往,人婚前即有昧,因而恨在心。他先找到24「阿」的黑成助,阿再招募多名同夥,包括22程姓男子、30姓男子、18熊姓男子、19李姓男子及姓少年等人,展一串暴力行。
2024年9月19日晚,程男阿守在廖女下班途中,故意高速追撞其,致廖女重,包括部撕裂、牙裂、鼻骨骨折及蜘蛛膜下腔出血等,所幸送後回一命。事後,阿和程男分得40元及10元酬。
然而,王男未就此手。2024年10月31日,他在新竹巨城百偶遇廖女男,方生口角後,王男再次教唆阿男,於11月5日撞男的,幸的是廖女未在。男因此抵了欠阿的2元。
即便如此,王男仍不解,甚至下「必死令」,要求黑必致廖女於死地。2024年11月14日,李男姓少年在高站合後,前往廖女工作的手行施攻。李男戴上黑套入店,以棒重廖女部,致她血,躲休息室仍遭追打至昏迷。管行程忍,廖女最依然存活。
2025年10月29日,法院理,王男因人情感葛竟三次教唆他人行,行劣,但考量他在二度有所改善,最改判11年2月徒刑。此案仍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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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中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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