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保局理跨部噪音法 警合力打噪守市民安
者志成/桃

桃保局理跨部噪音法。
桃市保局23日上午「、警、」跨域噪音法教育,邀集警察局、理站及保位共26位勤人加,藉由行政司法合作,化取效率法律用,由桃地方察署舒涵察官授,深入解析《刑法》中交通安全相文案件的要件,助第一人精、依法法。
保局指出,察官以今(114)年4月5日生於竹南青路的改重案例,明多名透通召集、牌高速、逆向行造噪音的行,已成《刑法》第185妨害公往安全罪,建法院重量刑。依定,若因此致人死亡,最重可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不凸高噪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的威,也展桃市府「桃同行」的力法心。
保局己局致。
保局己局表示,自112年「桃案」以,市府推「上抓、上、上」制,合警政和理位查,入AI音照相牌辨科技,已於全市布建超50智慧噪。自案以,噪音情件月平均下降156件,市府行取噪音行,合AI音照相社宣,有效震高噪音,法成果全居冠。
保局,噪音管制非一部可立完成,必合保、警政、理及司法力量,建完整防制。透行政司法向合作,市府持推「科技+法治+教育」三行策略,一方面精法打,一方面教育宣引自律,再合司法端正理重大案件,全面提升市民的境安用路安全。保局特感桃地署警察局各分局的支持力,共同守市民生活品,手打造、安全、宜居的桃。
桃保局理跨部噪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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