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中信性案 局:依法送性平、不
今(28日)日林珍羽於民政部切中信工情一案,北市局正表示,本局於接申後,即刻查,全程依性平等工作法及相定理,之情事。本案已完成事料集比,定下(11月6日)送性平等工作,一旦定雇主法,依法裁新2元以上、100元以下。
局,於任何性案件不姑息,依法查、捍工安全,是本局一立任。本案申人於今年7月10日向本局情後,本局即查程序,於7月15日申人受事宜,分於8月12日及19日申人及雇主,後亦方件相料。查理程及程序,均符合性平等工作法第34及性平等工作申理法第4定,亦已完成相事料之收集比,定11月6日送性平等工作行。
局王秋冬局表示,本局工安全益高度重,任何性行不,全案皆依定依法行政、查,包庇雇主。一旦性平等工作定雇主有法,未善性防治任,本局依法裁新2元以上、100元以下。
局呼,雇主不可性事件而不,或消以,一旦知悉有性情形,立即取有效的正救措施。安全、友善的境,更是雇主不可推卸的任,包括隔行人被人、申人提供或介、或心理商、社福利源及其他必要之服,依部制定之性防治措施、申及戒行事件查、行人之戒或理、向全工行性相宣教育等,若有任何拖延、忽或包庇,皆法,依法。
- 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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