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人享2‰率 中市地局提醒把握申期限
公益出租人地立4倍! 台中地局提醒房9月22日前申。
台中市的太太近日收到地方局寄的「公益出租人地申通知」,通知容的真性用情,她立刻致地局。在承人的助查下,原是她去年1置房屋出租,已被定符合公益出租人格,於是人心地向她明可享有的租惠,助她以手描通知上的QR-Code,迅速完成惠率的申。太太於局的高效率服大。
地局沈政安表示,台中市政府於去年11月修正「公益出租人地惠」相定,除了出租象及土地面的限制。只要房房屋出租具有租金格的民,即可用最惠的地率。因此,符合件的公益出租人大幅增加。保障公益出租人的益,地局已於今年4月中旬寄出逾2件申通知,提醒符合格的房速提出申。
沈局一步明,一般土地地率介於10‰至55‰,而公益出租人可享有2‰的自用住宅用地惠率,者地至少差距4倍。因此呼符合格的房必把握申期限,在年地徵前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地局所各分局提出申。只要在期限完成申,即可追溯自定公益出租人年度起用2‰率;若逾期申,能自申年起用,公益出租人必留意期限,以免失良。
此外,地局也持化提供更便捷的服,已在官建置「上申平台」,民可透站入「申」,上申「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之土地用自用住宅用地率」,或直接描通知上的 QR-Code,快速上申系。晴雨、不需出,24小皆可完成申。申路:首>申>本局上申>地,址: 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如有公益出租人相,也迎利用地局免服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全智慧客服中心查。
- 者: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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