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宣生活便利的「家」不能作住家?公平!
公平在本(19)日第1743 次委通,上德股份有限公司於售苗栗竹南「上德漾」建案,於使用分科技商用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用,因事不符,就足以影交易定之商品容及用途不及引人之表示,反公平交易法第21第1定,上德公司新60元。
公平表示,上德公司售「上德漾」建案,告刊「15分的生活圈能足食衣住行育」、「以家中心」等涉及一般住宅用,前揭告人的印象民於建案後,可作「住宅」生活起居使用的知。但查後,「上德漾」建案位於「科技商用」,非「住宅」,如作「一般住宅」使用或出售,已反都市法相定。因此,上德公司告宣事不符,反公平交易法第21第1定。
公平再次呼,不交易金大,建商本於信及善企社任的精神,助消者依法利完成「家」想,使消者其所「住」,消者益及健全不交易秩序。
(承位:公平;服中心2351-0022、2351-7588380; 新窗口:志斌科2351-7588501)
公平表示,上德公司售「上德漾」建案,告刊「15分的生活圈能足食衣住行育」、「以家中心」等涉及一般住宅用,前揭告人的印象民於建案後,可作「住宅」生活起居使用的知。但查後,「上德漾」建案位於「科技商用」,非「住宅」,如作「一般住宅」使用或出售,已反都市法相定。因此,上德公司告宣事不符,反公平交易法第21第1定。
公平再次呼,不交易金大,建商本於信及善企社任的精神,助消者依法利完成「家」想,使消者其所「住」,消者益及健全不交易秩序。
(承位:公平;服中心2351-0022、2351-7588380; 新窗口:志斌科2351-7588501)
- 者:公平
- 更多政府消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