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督管理委券期局每日新(114年9月15日)
壹、公行公司等
一、114年9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行案件:。
三、日盛台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券代6958)申金增行甲特股40,000仟股,每股面10元,新400,000仟元乙案,公司因申件事不充分,於114年9月15日自行正,副本抄送相位,金融督管理委依「行人募集行有券理」第12第2定,自完成正日重新起算,如重大常,12日申生效。
位:券期局券行 科 :(02)2774-7176
、券投信基金案件
一、114年9月15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正案/停止申生效案/解除申生效案:。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一案
一、裁:114年9月15 日
二、受裁之象: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之人李OO君。
三、裁之法令依:券交易法第14第3、行人券商券交易所主管格件及修法第3。
四、反之事理由: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之114年第1季告,未由符合行人券商券交易所主管格件及修法第3定之主管名或章。
五、裁果:依券交易法第178第1第2款及第179定,就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揭行,行之人新24元。
位:券期局 科 :(02)2774-7124
肆、康和期股份有限公司反期管理法令裁案
一、裁:114年9月15日
二、受裁之象:康和期股份有限公司(下康和期)。
三、裁之法令依:期商管理第2第2。
四、反事理由:康和期之交易人期中指公司代,公司有未行代作之情事,公司部控制制度定不符,核已反期管理法令。
五、裁果:依期交易法第119第1第2款定,康和期新12元。
位:券期局期管理 科 :(02)2774-7167
伍、票期股份有限公司反期管理法令裁案
一、裁:114年9月15 日
二、受裁之象:票期股份有限公司(下票期)。
三、裁之法令依:期商管理第2第2。
四、反事理由:票期之交易人期中指公司代,公司有未行代作之情事,公司部控制制度定不符,公司核已反期管理法令。
五、裁果:依期交易法第119第1第2款定,票期新12元。
位:券期局期管理 科 :(02)2774-7167
、上市公司114年7月份董事察人持股及解情形
柒、上公司114年7月份董事察人持股及解情形
捌、公司114年7月份董事察人持股及解情形
位:券期局券交易 科 :(02)2774-7310
一、114年9月16日生效。
二、停止公行案件:。
三、日盛台租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券代6958)申金增行甲特股40,000仟股,每股面10元,新400,000仟元乙案,公司因申件事不充分,於114年9月15日自行正,副本抄送相位,金融督管理委依「行人募集行有券理」第12第2定,自完成正日重新起算,如重大常,12日申生效。
位:券期局券行 科 :(02)2774-7176
、券投信基金案件
一、114年9月15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正案/停止申生效案/解除申生效案:。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一案
一、裁:114年9月15 日
二、受裁之象: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之人李OO君。
三、裁之法令依:券交易法第14第3、行人券商券交易所主管格件及修法第3。
四、反之事理由: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之114年第1季告,未由符合行人券商券交易所主管格件及修法第3定之主管名或章。
五、裁果:依券交易法第178第1第2款及第179定,就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揭行,行之人新24元。
位:券期局 科 :(02)2774-7124
肆、康和期股份有限公司反期管理法令裁案
一、裁:114年9月15日
二、受裁之象:康和期股份有限公司(下康和期)。
三、裁之法令依:期商管理第2第2。
四、反事理由:康和期之交易人期中指公司代,公司有未行代作之情事,公司部控制制度定不符,核已反期管理法令。
五、裁果:依期交易法第119第1第2款定,康和期新12元。
位:券期局期管理 科 :(02)2774-7167
伍、票期股份有限公司反期管理法令裁案
一、裁:114年9月15 日
二、受裁之象:票期股份有限公司(下票期)。
三、裁之法令依:期商管理第2第2。
四、反事理由:票期之交易人期中指公司代,公司有未行代作之情事,公司部控制制度定不符,公司核已反期管理法令。
五、裁果:依期交易法第119第1第2款定,票期新12元。
位:券期局期管理 科 :(02)2774-7167
、上市公司114年7月份董事察人持股及解情形
柒、上公司114年7月份董事察人持股及解情形
捌、公司114年7月份董事察人持股及解情形
位:券期局券交易 科 :(02)2774-7310
- 者: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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