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7月1日起金融交易新利率交契(IRS)提交至期交易所制集中算
化金融管理,酌主要金融市展,金管自108年起成期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期交所)推我店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算制,期交所於111年7月25日新利率交契(IRS)自集中算服,迄今已逾2年半,考量市已完,金管依期交易法第3第2但定,自114年7月1日起金融交易新IRS提交至期交所制集中算,相公告已於今日(114年3月18日)布。
公告事重如下:
(一)用商品:期交所受理集中算之新IRS。
(二)用象:交易方均金管核准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或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行(含外行在分行)、券商、票券金融公司、保公司、信、交易商及其他金管指定金融。
(三)有集中算相事宜,依期交所店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算及店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算施行法定理。
金管表示,制集中算施後,金融交易新IRS均於期交所集中算,金融需承交易手的信用,可化算作,有助於提升店衍生性金融市控效率。
位:券期局期管理 :(02) 2774-7360
如有任何疑,信:本民意信箱
公告事重如下:
(一)用商品:期交所受理集中算之新IRS。
(二)用象:交易方均金管核准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或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行(含外行在分行)、券商、票券金融公司、保公司、信、交易商及其他金管指定金融。
(三)有集中算相事宜,依期交所店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算及店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算施行法定理。
金管表示,制集中算施後,金融交易新IRS均於期交所集中算,金融需承交易手的信用,可化算作,有助於提升店衍生性金融市控效率。
位:券期局期管理 :(02) 2774-7360
如有任何疑,信:本民意信箱
- 者: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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