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周孝安聚酒移 北依起判
  人周孝安於10月24日凌晨於北市唱酒後,因其座停要移至停格,未打方向遭警查,酒超0.28毫克。台北地署今天依公共危罪起周孝安,易判。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於10月24日凌晨4行巡勤,在忠孝路4段某巷弄看1汽於路靠左停,但未打方向示警,警上前查。
由於身散厚酒,警即要求行酒精呼,果示其酒精吐度值0.28毫克,逮捕回派出所。
警方查出,涉案人周孝安。他供在和友人聚有喝威士忌,散,座原本停在上,因附近有停格空位,才座改移置停放。
警方依涉公共危罪行犯移台北地署,察官後回,今天依公共危罪起周孝安,易判。
 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於10月24日凌晨4行巡勤,在忠孝路4段某巷弄看1汽於路靠左停,但未打方向示警,警上前查。
由於身散厚酒,警即要求行酒精呼,果示其酒精吐度值0.28毫克,逮捕回派出所。
警方查出,涉案人周孝安。他供在和友人聚有喝威士忌,散,座原本停在上,因附近有停格空位,才座改移置停放。
警方依涉公共危罪行犯移台北地署,察官後回,今天依公共危罪起周孝安,易判。
- 者:中央社者林台北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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