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植物人躺院 老婆30年生下3孩

[周刊王CTWANT] 高雄一名男子婚後不久遭遇重,陷入期昏迷,成半植物人病院近三十年。令人震的是,他的妻子在丈夫昏迷期下三名子女,依法被登婚生子。男子的人情明不合常理,遂向法院提起否婚生子女。
根判容,男子妻子婚後原本育有名子女。不料婚後年,男子因重昏迷,生活起居全靠照人助,之後期住在院,完全失行及生育能力。法院後也指定人代理其相法律事。
然而妻子在丈夫昏迷多年期,仍以夫妻身分持婚姻,接生下三名子女。由於婚姻仍有效,依法自婚生子。男子人指出,男子早已受胎能力,妻子多次孕然另有他因,因此主撤婚生推定。法官及照料後,男子自事故後始住院,未妻子同居,亦生理能可致受胎。
清血真相,法院曾命三名子女在期限行DNA定,但三人皆未依定配合。依最高法院解,若一方拒合理的定要求,法院得此作出不利判。合各,法官定三名子女的受胎期皆生於男子昏迷床期,「客上不具孕可能性」,因此信人主,撤三名子女的婚生子女推定。
法院同指出,依《民法》第1063定,配偶得於知悉子女非婚生子女後年提起否。男子人於2024年得知相事後即提起,未逾法定期限。全案理後判定,三名子女自此在法律上不再於男子的婚生子女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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