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田被控一罪 士不服提起上
前民中常委景田被控助同北市林杏而。一士院定方不足,判景田等27人罪。士林地署今天表示,先明上,後依法提上理由。
士林地署表示,察官於收受判後,已於今天依刑事法第344第1、第361第3、第1的定,先明上,後依法提上理由。
根士林地方法院9月25日布的新稿,依卷容,能明6名被告曾於民111年11月22日收到景田、民台北市北投部主委曾繁川拜交付的新台1元;另1名被告是在其他收到曾繁川返的保金2元;其他被告均法明曾於同年月日收到景田、曾繁川所交付的1元。
新稿表示,根民台北市部主委茹等人述,就曾收到1元的里,景田、曾繁川曾表多支持林杏,放林杏的文宣,但里,除了政的助外,也常他人私下助。
士院表示,取扣案金的信封袋,均其他人集千元祝其「高票」的包袋,而景田身前民中常委、北投部前主委,又泉酒店,於公於私,自行掏腰包助北投、士林的同里,要求部行曾繁川陪同拜,未偏常情。
士院也提到,林杏前次落,情急,景田、曾繁川於拜,拜支持,以求民候人得以4席全上,如此「拉票」「催票」,也政情常,是里的「票」行。
根新稿,其中部分被告或其配偶,原被民分林杏的任里,理林杏造,需加以「」之必要,方不足,此,判景田等人罪。可上。
景田9月25日在士院聆判後,接受媒表示,方上,非常感法官他清白,也明他有涉及不法,也感所有心、支持他的人,希望案落罪推定。
士林地署表示,察官於收受判後,已於今天依刑事法第344第1、第361第3、第1的定,先明上,後依法提上理由。
根士林地方法院9月25日布的新稿,依卷容,能明6名被告曾於民111年11月22日收到景田、民台北市北投部主委曾繁川拜交付的新台1元;另1名被告是在其他收到曾繁川返的保金2元;其他被告均法明曾於同年月日收到景田、曾繁川所交付的1元。
新稿表示,根民台北市部主委茹等人述,就曾收到1元的里,景田、曾繁川曾表多支持林杏,放林杏的文宣,但里,除了政的助外,也常他人私下助。
士院表示,取扣案金的信封袋,均其他人集千元祝其「高票」的包袋,而景田身前民中常委、北投部前主委,又泉酒店,於公於私,自行掏腰包助北投、士林的同里,要求部行曾繁川陪同拜,未偏常情。
士院也提到,林杏前次落,情急,景田、曾繁川於拜,拜支持,以求民候人得以4席全上,如此「拉票」「催票」,也政情常,是里的「票」行。
根新稿,其中部分被告或其配偶,原被民分林杏的任里,理林杏造,需加以「」之必要,方不足,此,判景田等人罪。可上。
景田9月25日在士院聆判後,接受媒表示,方上,非常感法官他清白,也明他有涉及不法,也感所有心、支持他的人,希望案落罪推定。
- 者:中央社者世怡台北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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