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密攻好友 方「比鬼恐怖」公住址遭判刑

[周刊王CTWANT] 新北市一名姓女子去年 2 月因在交友上布侮辱及露人的文章,遭姓好友提告。女不在公版面攻姓好友外貌「比鬼恐怖」、方「孕、胎」,更直接公了女的出生日期及居住地,使人可易辨其身份。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定女行已反《人料保法》,判有期徒刑1月,得易科金,但考量其罹患「情感性精神病」,予刑2年。
警查,女女人互相,但女在交友上公然文攻,女後女提出加重反法的告。女在坦承文攻公布了好友的生日居住地。
在法院理期,法官女行了精神定,果她罹患「情感性精神病」,有明的情起伏大、控制不佳等,且判力一般人著低。法官,女在案的行辨能力受到影,需要接受物治及心理。由於女在理已撤回加重的告,法院就反法部分理。
法官考量定果,依法其刑,最依反《人料保法》判女有期徒刑1月,如易科金3元。法官同酌女的精神及治需求,予刑2年的分。
延伸
- 者:周刊王CTWANT
- 更多社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