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用下期使用牌照期限至10月31日 提醒民如期
北市捐表示,今(114) 年用下期使用牌照期限至10月31日,如用主未收到或失款,速向所分或派北市理所、士林理站使用牌照服申;也可透全功能自化服(Kiosk),以工商身分即可登入行自助款,同可於幕上按以信用卡(限3,000元以下免名案件)、行支付或台北通等方式完成,快速又方便。
捐明,方便民款,除可透路服站或地方路申作站之「上查及子送服」,入「牌及一」,直接上查款外,亦可下支援北市智慧支付平台(pay.taipei)者APP或台北通APP,描款上三段式完成。多元方式可至站首「使用牌照徵」查。
特提醒,已理金融(或局)定者,於114年10月31日前,在留足存款,以利扣款。另依法定,逾期捐,除每逾3日加徵1%金,最高被加徵至10%外,被移送制行,民留意期限。另逾期未完的,在期後,如被查行或停放公共道路,除款外,要以1倍以下之。
民如有任何疑或,可多利用站「服平台」,以方式申或,亦可打地免付0800-000-321或服02-23949211181、182,有人您服及解答。
- 者:台北市政府
- 更多政府消息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