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良著作集>雁千里共今>友阿文○○—e02
◎相自在
⊕潘文良
有一人,其夫其父,因故吵,而簿公堂。人成了人——
一父、一夫,不知如何是好,苦不已。
友人其愁眉苦,乃其所以。
人因,末道「倘我夫,不孝;倘我父,情。左右,如何是好?」
友人道「如今,光著身子丈夫、穿著衣服父母,道比呢?」
人言,得有理,於是了丈夫。
父女者,乃「血肉之」(血)也!夫妻者,乃「肌之」(姻)也!
血肉之,不肌之乎?
云「是非是,非是。」
到底何重、要,真教人,已量呢!
情人、配偶之的,可真是「非比常」呀!
情相,其「」可至「六不」——即使是生身父母、兄弟姊妹如手足,任歹道,亦不肯受、不能影一二。直道
地老天荒,斯;
海枯石,此情不渝。
彼此之,一旦失和,吵翻僵,反目成仇——
之如、之似;或畏之如鬼、之如瘟。
最一拍散,各奔前程——其「」,恐怕普通朋友,也不成。正是
山盟海誓,付流水;
情定,都如放屁。
云「清官家事。」
夫妻之的恨情仇,多有「不能、不敢、不肯」者——
外人,又能如何呢?
也只能「隔岸火」!能不「幸」,便是阿陀佛了!
「善解」你的夫妻吧!
阿文所「善解」者,有二一者,善於解。二者,善而解。
自古以,常人是以「合不」主。
而今,代不同、念不同啦!
果真是「了更好」,相信人也都「其散」的。
世人每「晴天」「好天」、「雨天」「天」。
倘一晴天十二十天、一月,「晴天」,可就不再是「好天」!
「久旱望甘霖。」
一「及雨」,必教物手舞足蹈,喜——
道「雨天非好天」呢?
但要是雨一下十天半月,「雨天」,不免又成「天」了。
而同一事物,不同人,往往就有不同的果
把扔水——得悠游自在。
把兔子扔水——兔子可能淹死。
突然下起一雨——
的,生意好了,可就喜啦!
香的,能香,便要怨起雨。
人道「子好吃。」
有人海敏,到子,避之唯恐不及。
可事物之「好」,定——
大抵人(己)有益有利的,就是「好」;人有弊有害的,就是「」啦!
是故只要是彼此都好,乃至只自己好的,怎、怎定、怎做,皆「悉尊便」——外人「庸置喙」也!
2009.08.15.六 12:00:00
然而人生在世,除非孤家寡人一,累、想怎,就怎;怎,就怎。否既然婚生子,子女,就有那
「不可推卸的任、不能免除的」——而非只要自己爽就好。
父母婚,子女而言,是一莫大的害——倘若彼此,定自己是有「任感」的人、是「子女」的,「了子女好」,要婚的,那最好等到子女上高中(至少上中二、三年),再婚吧!
其,子女於父母的「依」,是越越「不需要」的了;也懂事多了,分得清楚是非黑白,得什是善好——父母婚,其害,或者影,也就小得很多啦!
只是呢!夫妻之不睦,常吵的,恐怕比婚,孩子的害影,更深重——那就像天,暴雨、土石流……所造成的害哪!
是故若等不及子女大,就想婚,那也不得、不住啦!
或彼此先「分居」吧!是避免在孩子面前吵,以低孩子的害。
倘不能「好聚」,求「好散」也!
佛家「人世,有五因、、恩、仇、乘而。」
世多人,是在「、、恩、仇四」之中打的——
夫妻如是、子如是,於其中,悲苦。 (有,亦不免「苦」也!後,倍感,乃至生悲哩!)
的,得辛苦;的,更得辛苦;恩的,得辛苦;仇的,更得辛苦。
阿文有偈曰
「父母子女因聚,恩怨情恨苦。宿世一糊,人千劫算不清。」
不知是你欠得我多,是我欠得你多?想算清楚,那可比登天呢!!!
阿文去,阿姑聊天,她了些因果,一有感,作偈(台)道
「喜甘打八折、怨尤逃避加利息。今生未世,何不了?」
欠人,如果得很不甘,想要、逃,那今生未,世得,要「加利息」呢! 得爽快一,那能「打八折」哩!
被欠,但能「不算——算了」的,那都好。
如此、,不欠,了一段,真喜也!
末作一偈曰
夫妻本宿,恩仇一;互苦、相自在。
2009.09.16.三 10:24:05
世人每以「晴天」,之「好天」;每以「雨天」,之「天」。
世人每「晴天」「好天」、「雨天」「天」。
■相文章
◎潘文良《一夫妻的信》。2009.03.02.一 02:41:23
avun01/post/1381204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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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於「阿文的」。2009.09.18.五 11:52:16
https://avun1230.wordpress.com/2009/09/18/◎相自在/
※本文整修重於「新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8.17.三 00:13:19
◎潘文良《相自在》。2009.09.16.三 10:24:05
avun01/post/138120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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