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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地良心
⊕潘文良
只要得起自己,
那就愧於天地。
佛因果言「人若做,往生『畜生、鬼、地』三道。」
於「鬼、地」道生,我凡夫俗子,尚不得(不能),而「畜生道」,大家便是「在目、清清楚楚」;人已是苦的了,畜生,更是苦上加苦。
阿文以前,是在想〔什做的人,成畜生的模?〕
阿文日的察、思考,算是其因了——
人是「一青天、踏地」的,如此立於天地之,要「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地」,才能是「天立地」的人。
而畜生呢? 是一不了天,只得用背去扛;立不了地,所以要用四去站——若不用背,承受不了天的重量;若不用四,立地也就站不。
人若非作歹、行,做一分,便增一分罪。
佛家所「般不去,唯有身。」
罪一重,不了,只得用肩去扛;肩扛不,只得用背去……
畜生,就是被「罪」,得四落地的。
(看畜生,每每都是、都得「忍辱重」的,物拉。)
所以人做多了,就成(往生)畜生。 (、、、,皆是畜生,其罪重,所感而成,而所有畜生,皆是「背」朝天的。)
人是「物之、物之尊」,可——真的是「人身得」啊!
人身得,「一失人身,劫不」啊!
能身(生)人,好好珍惜自己,好好「善用」己身(己生)!
做的人,在生之,家法律不了,即使死了,因果,更少(逃)不了,做的下,有一是好的;做在一是,不但害人,也害己,明的人,何而呢?
阿文道「做之人,仰愧於天、俯怍於地、羞於人。」
若如此活在世上,(真是可。)有什值、有什意呢?
搞成情形,也是自己造成的,只因行事人,不「良心」,所以才招致如是果。
能得人身,最可的,是人有一「良心」。
有良心,即有「良知」,可以使人辨是非、明白善。
是故待人事,良心——
只要得起良心,那就愧於天地。
有的人,做了昧己良心的事,以「神不知、鬼不、人不察」,其那不是「自欺自己在自己」了!
欺人欺己欺天、神鬼地。
人既是「天立地」的,因此人的良心,是「天接地」的,其人所做所,不是只有「自己」知道而已,「天地」都知道。
所「蛋再密都有——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
就算只有自己知道,也受自己的「良心」刻,而一子,不得安;罪的包袱,得人,喘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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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整修首「新台。潘文良著作集」。2022.03.13.日 00:04:04
◎潘文良《草根嚼》30、天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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