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移民署及海基於高雄理「原籍中大人士附失原籍明」明,提供及一站式收件服,迎有需要的民就近
委新稿第036
大委於本(114)年6月6日下午230分在行政院南部合服中心(高雄市苓雅政南街610室),政部移民署、法人海交流基金及中岸婚姻促合作理「原籍中大人士附失原籍明」明,由本明岸例相政策及法,移民署、海基及婚促相人分就附查作、岸文公()程序返事,及配案等行明。日除提供服外,也同提供一站式服,受理申案件。
委表示,依前受理情,完成附失原籍明者已超2,800名;向主管申具替代或延後理及反映困者累近1,900名,另海基助文也超3,800件,示多原籍人士都意配合落法律的要求。然避免全各地仍有部分配朋友不解相政策及理事,政府有必要走社,有需要的民可以就近掌握相息。本後另於6月13日、23日及24日分於台中市(下午230分至430分於政部移民署中事大6大堂,台中市南屯文心南三路22)、台(下午2至4於行政院部合服中心台公室,台台市中路一段684)及花(上午10至12於行政院部合服中心,花花市中山路3718)理明,迎有需要的民就近。
新人:李小姐
:23975589分7010
- 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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