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伍不署 屏起立委宇甄等9人

CNEWS流新者孝/台北
屏山地原住民立委伍免案,出多不署,屏地署月,今(31)日依造文,及反法、法等罪嫌起民主委、立委宇甄、立委一、副主委碧、中央部委李得全及免案人、一的助理芳等9人,另有22人起、14人不起。
方起指出,宇甄中民中央展委主任委,碧副主任委,李得全、姓隋姓被告均委,今年初,宇甄、碧民籍之多位立法委遭提免,且在同年2月1或3日送件,而反制免。
不,促,且未置署站,上法合法募得符合目之「立法委伍免案」提人名2839人。宇甄、碧等人於是在1月23日,先用不知情之人下原住民名,再由宇甄下指示,由碧取得原住民名,再找志工志工,分工抄提人名。
一及助理芳均明知提人名,提人基本提人後再加以收取,且提出免有人任人及人方能成立,2人亦明知民未在各市山地原住民置署站收取提人名,仍於1月某日,一邀芳任伍免案之人,芳允,由一花地的姓助任人。
芳李得全定2月3日10,在部1公室面,一芳前往,且由芳交付民身分同意代刻芳人印章,之後前往中提出伍免案,交免案提1份,附免由正、副本各1份及造提人名正本、影本名各1份。
之後,中依公人免法第79定查提人名,除件不符者後,立法委伍免案尚不足定人,中依法除之提人及其事由通知人芳於10日提。
李得全於3月2日芳通 知而知此事。碧、李得全先前造、尚未使用的提人名及民南投信部全姓主任抄之提人名,加以造,於3月5日,由李得全、芳等人再次前往中提交1424件提人名正本、影本名。
察官定,宇甄、碧、李得全及姓、隋姓、柯姓、姓工所,均犯人保法第41之非法用人、刑法第216、第210之使造私文罪嫌、公人免法之用他人人造提罪嫌。
一、芳所,犯刑法、人保法之助非法用人、刑法之助使造私文罪嫌,刑法、公人免法之助用他人人造提罪嫌,9人均依法提起公。
另涉案22名志工及工,犯後均能坦承犯,度良好,因一失,刑章,起1年,5元、加法治教育;另14人罪嫌不足,均不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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