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附
◎仔成
⊕潘文良
·依法不依人,得以一;
依人不依法,成人。
人何成一持「重、套」的「仔」?
一、蛇眼鼠目蛇眼近、鼠目短。嘲人薄。
不知、不、不能、不肯放眼界。
只是一片面上知,即於其中己是人非,而是己非人。
比如只「金盾」的一面,盾表面「金色」,即道「此是金盾。」
而不知其盾背面「色」。
比如瞎子摸象,摸著一支象,就「大象像水桶——此是非。」
·真理,是不破的,放古今四海,皆。
那只符合一、一、一片面、一之所真理,是禁不起的!
二、腹隘、腹窄小。嘲人度量小。
不知、不、不能、不肯放思惟。
自己「想不到、不想到、到不想」,容不下,人的「」。
三、知偏差先入主、胸有成。
小在「餐、酒店、妓院、坊……黑」,大的孩子,
也就吃、喝、嫖、……、打,在是「平常、正常」的事。
·心理制知偏的自我保。
人向
成功,因於自身能力(如升是因我努力);
失,咎於外部境(如裁是因景不好)。
但他人,相反(如同事升,是靠;同事被裁,是能力差)。
·神基前皮,杏仁核的互,化自我合理化,
避免知失,的心理痛苦。
·道德推透「重新定行、淡化後果、受害者」等手段,
自身不道德行、推卸任,他人相同行,批判。例如
商人行,不算行,但指政客受,必。
·以人的,、要求他人;以小人的,看待、放任自己。
·用化、他人,增、大自己的信心、容。
四、群同同效。
所群(家庭、民族、派)成容;外群格,以化感。
·英社心理家亨利.泰菲(Henri Tajfel,1919~1982),
「最群式」,示
即使一群陌生人,分,人仍向於,偏袒的「自己人」。
·「最群式」,明
群,偏生的最小件
只要人,行分,就足以生群的外隔和偏私象。
比如「厚此薄彼」的心。
外群成,生偏、歧;打外群成,比自我利,更加重要。
以最的知分,便足以撕裂族群,致社。
五、不等的合理化。
·群,透重,持其特。如
男性花心是流、女性出是落。
·弱群,可能化此,以取生存源。如
殖民者,以「文明使命」,合理化其侵略行,
而原住民的反抗,「野暴行」。
·者,指鹿,倒是非。
高秦二世,一鹿,故意指是,臣子「是鹿或?」
後答鹿者,暗中害,使群臣畏自己,以篡位。
造成寒效,人人噤,不敢真。
六、良者,向;明知者,跟去。
台俗「人行,鬼溜溜去。」
良者,到目的、足私,不惜造作假,告宣;
明知者,因意形作祟,不辨是非,而跟著旗喊。
* * * *
古希哲家里士多德,其老(柏拉),其祖是〈格拉底〉,三人史「希三哲」或「西方三」。
里士多德「吾吾,吾更真理。」
真理的追求,於的敬之情——所言,若非真理,亦勇於批判。
奈何今人,每服膺於家威、政治、司法迫;或於人、政,因而於人、政之行事——
要,瞎不、不、不言;要,昧於良心,是己非人。
即使是信仰求「博」的基督教徒,乃至求「慈悲」的佛教徒,
一扯到「政治」,一口,就是教人感受到心仇怨的言——
果真有如《.》所「之,欲其生;之,欲其死。」
基督徒,也就了!其「一神教信仰」,「上帝是唯一真神——其都是假神」,因具「排他性」(排除己),故而容易陷入「己是人非、是己非人」的片面知中。
一些自佛教徒的,竟也不知、不、不、不肯接受佛陀「四依止之一依智不依」的教示,不以智慧,去照、理世事,依然如凡夫般,被情(感情意),著鼻子走!
清德、民政府,整天喊著「抗中保」的口,近起「反共」的旗,所有批、不同民的人,全打「中共同路人」——
刺的是真正被共吸收的「共」,一直藏在民立委的公室,以及政府的各部,如外交部、安,乃至府。(成了中共身人。)
而司法理「共」,竟是以「二十元」交保,放任共,在外走。
(相於付在野,「死人署、造文」,要以「五十元」交保,
乃至而「收押禁」,要人相信
不是「政治利用司法迫害、性案」,也啊!)
但能「依法不依人、事不人」,也就不成「仔」!
「我反共之行、事;而同共之善行、善事。
我反民之行、事;而同民之善行、善事。
我反民之行、事;而同民之善行、善事。
我反日本之行、事;而同日本之善行、善事。
我反美之行、事;而同美之善行、善事。」
(同、同。 )
「事不人」,但「事在人」——
人要自己的言行!甲做的事,不能乙,不能教乙承。
云「狗偷食,白狗受罪。」
就不了!
■解
【依法不依人,得以一。
依人不依法,成人。——潘文良】
ㄧ├ ㄏㄨㄚ ㄅㄨ' ㄧ├ ㄧㄣ ,
ㄉㄧ' ㄧ ㄧ' ㄅㄧㄠ├ ㄗㄨㄣ 。
ㄧ├ ㄧㄣ ㄅㄨ' ㄧ├ ㄏㄨㄚ ,
ㄗ ㄒㄧㄥ ㄒㄧㄤ├ ㄅㄧㄠ├ ㄧㄣ 。(漳)∥
ㄧ├ ㄏㄨㄚ ㄅㄨ' ㄧ├ ㄌㄧㄣ ,
ㄉㄧ' ㄧ ㄧ' ㄅㄧㄠ├ ㄗㄨㄣ ;
ㄧ├ ㄌㄧㄣ ㄅㄨ' ㄧ├ ㄏㄨㄚ ,
ㄗ ㄒㄧㄥ ㄒㄧㄤ├ ㄅㄧㄠ├ ㄌㄧㄣ 。(泉)
I1~7 huat4 put4~8 i1~7 jin5,
tit4~8 i2~1 ik4~8 piau1~7 tsun2.
i1~7 jin5 put4~8 i1~7 huat4,
tsong2~1 sing5 siang1~7 piau1~7 jin5.(漳)∥
I1~7 huat4 put4~8 i1~7 lin5,
tit4~8 i2~1 it4~8 piau1~7 tsun2.
i1~7 lin5 put4~8 i1~7 huat4,
tsong2~1 sing5 siang1~7 piau1~7 lin5.(泉)
⊕能依照客的法理原,而不依靠人主的看法,
方得以一,去衡量人事物;
要是依照人的主看法,而不依照客的法理原,
不免成一重、套的仔——
昨非今是、昨是今非,落得面不是人。
依法不依人佛教「四依止」之一。
修行者,要以正法、事真理依止,
而非以人名、身份、地位、等依止。
即使是凡夫、孩童、外道所者,符合正法、事真理,亦信受奉行;
反之,若其人,相好,具足佛身,而所者,不契合於正法、事真理,
亦,而不可以之依止。
里斯多德「吾吾,吾更真理。」
可世乏智者,依人不依法,在代社,表「偶像崇拜」的形
宗教先知,到意袖;政治人,到流量——
威人格,理性判的侵,始存在,而一,成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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