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女同事及扣薪挪公款 持刀刺遭雄院判8年
高姓男子因姓同事及他出勤不正常要扣薪且挪用公款,心生不,竟趁方不注意,持藏跳刀刺向女部致重;高雄地院理,高男遭依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
根高雄地方法院判,高男民113年6月因女告知他出勤不正常要扣薪,又提及挪用公款致情激,趁女背他且不注意之,突然箭步向前以右手持藏跳刀用力刺向女部,造成女椎挫脊髓、部下巴等撕裂及椎骨折等害。
法官酌人述、院明、及器影像等事,衡酌部脆弱要害部位,若遭人持尖刀械近距猛力刺,易致生理能重受或大量出血而死亡,再合高男行凶、下手部位主要是部,且女後方猝然攻使人以防,他人制止才停手攻等情,定高男意至,主上具人故意。
法官酌高男否有人未遂犯行、避重就且仍未女失,造成女四肢障及椎不完全脊髓等重及心理重大害,再兼衡高男有助第三毒品案件等前科,依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全案可上。
根高雄地方法院判,高男民113年6月因女告知他出勤不正常要扣薪,又提及挪用公款致情激,趁女背他且不注意之,突然箭步向前以右手持藏跳刀用力刺向女部,造成女椎挫脊髓、部下巴等撕裂及椎骨折等害。
法官酌人述、院明、及器影像等事,衡酌部脆弱要害部位,若遭人持尖刀械近距猛力刺,易致生理能重受或大量出血而死亡,再合高男行凶、下手部位主要是部,且女後方猝然攻使人以防,他人制止才停手攻等情,定高男意至,主上具人故意。
法官酌高男否有人未遂犯行、避重就且仍未女失,造成女四肢障及椎不完全脊髓等重及心理重大害,再兼衡高男有助第三毒品案件等前科,依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全案可上。
- 者:中央社者已(??兼)高雄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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