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督管理委券期局每日新(114年2月13日)
壹、公行公司等
一、114年2月14日生效:。
二、停止公行案件:。
三、翔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券代2438)申金增行新股乙案,核因公司有申件事不充分之情事,金融督管理委依「行人募集行有券理」第15第1款定,自即日起停止申生效。
位:券期局券行 科 :(02)2774-7129
、券投信基金案件
一、114年2月13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正案/停止申生效案/解除申生效案:。
、股份有限公司人案
一、裁:114年2月13日。
二、受裁之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行之人褚OO君。
三、裁之法令依:券交易法第36第1第3款、第178第1第4款及第179。
四、反之事理由:公司未於114年1月10日以前公告申113年12月份情形,核已反券交易法第36第1第3款定。
五、裁果:依券交易法第178第1第4款及第179定,就公司上行,行之人新24元。
位:券期局 科 :(02)2774-7124
一、114年2月14日生效:。
二、停止公行案件:。
三、翔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券代2438)申金增行新股乙案,核因公司有申件事不充分之情事,金融督管理委依「行人募集行有券理」第15第1款定,自即日起停止申生效。
位:券期局券行 科 :(02)2774-7129
、券投信基金案件
一、114年2月13日生效/核准:。
二、自行正案/停止申生效案/解除申生效案:。
、股份有限公司人案
一、裁:114年2月13日。
二、受裁之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公司)行之人褚OO君。
三、裁之法令依:券交易法第36第1第3款、第178第1第4款及第179。
四、反之事理由:公司未於114年1月10日以前公告申113年12月份情形,核已反券交易法第36第1第3款定。
五、裁果:依券交易法第178第1第4款及第179定,就公司上行,行之人新24元。
位:券期局 科 :(02)2774-7124
- 者: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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