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光例》新制上路 嘉市府者守法

者邱猷/嘉市
交通部光署化非法旅宿的管理,修正《展光例》,於114年4月2日正式施行,10月2日再布最新「展光例裁」,全面上修各的上限。嘉市政府提醒旅宿者必熟悉新制容,切勿以身法,共同市秩序旅客安全。
光新指出,此次修法旅民宿的行,明分模大幅提高金。以未依法取得照擅自旅例,修法後依房分一至二十元、三至五三十元、六至八五十元、九至十八十元,最高可二百元。民宿部分亦同步升,最高金原本六元提高至一百元,示政府合法旅宿市的心。
▲旅宿法代更高!裁金全面上修,嘉市府者守法。(/嘉市政府提供)
除非法外,修法亦「非法告」行加。若未合法登的旅宿在路平台、社群媒或出版品刊登住宿,面新十元至一百五十元的,限期移除相容;若未改善,主管得按次,以杜不法的旅宿宣。
光新婉芬表示,裁非目的,而是希望藉由明的法,引者合法。市府持理合稽查,保旅宿安全市秩序,置(05)2254321分686或687,提供者法服。交通部光署修正布的「展光例裁」容,可至光署行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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