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爆炸案罪犯被重判18年
香港再有多名「反送中」爆炸案罪犯被重判,其中1人入18年,「反送中」案件至今第二高刑期。
合本地媒的,高等法院昨天就起爆炸案宣判,3名被告何卓、李嘉和家俊,他此前被法院判「串致相可能危害生命或的爆炸」罪名成立,前者被判囚18年,後人刑16年8月。
公布,上述3人涉及2020年1月的明院急症室男爆炸案,以及2020年2月的路湖站爆炸案,起案件都人受。此外,他被指於2020年3月策在澳尚德(村)停外放置炸,但事前一晚遭警方拘捕。
同案另有5人罪名不成立。
法官在判刑中指出,3名被告造的爆炸案一次比一次重,最後更置警察於死地,3人如同「向社宣」,因此予以重判。
法官指何卓是案件主,但他有悔意,重犯率高。至於李嘉及家俊,同是案件的核心成,前者悔意有限,後者有悔意及仍想撇清,法庭不能法人及市民承受生命,因此判以上刑。
2019年香港爆「反送中」,目的是反政府修改「逃犯例」。其後演成示威者警方的激烈突,出示威者警方造的爆炸案,期警方查一俗「屠小」的激。
「屠小」曾同其他人策用械及爆炸品害警;去年11月,案中主犯被重判23年10月,「反送中」案件最重刑期。
合本地媒的,高等法院昨天就起爆炸案宣判,3名被告何卓、李嘉和家俊,他此前被法院判「串致相可能危害生命或的爆炸」罪名成立,前者被判囚18年,後人刑16年8月。
公布,上述3人涉及2020年1月的明院急症室男爆炸案,以及2020年2月的路湖站爆炸案,起案件都人受。此外,他被指於2020年3月策在澳尚德(村)停外放置炸,但事前一晚遭警方拘捕。
同案另有5人罪名不成立。
法官在判刑中指出,3名被告造的爆炸案一次比一次重,最後更置警察於死地,3人如同「向社宣」,因此予以重判。
法官指何卓是案件主,但他有悔意,重犯率高。至於李嘉及家俊,同是案件的核心成,前者悔意有限,後者有悔意及仍想撇清,法庭不能法人及市民承受生命,因此判以上刑。
2019年香港爆「反送中」,目的是反政府修改「逃犯例」。其後演成示威者警方的激烈突,出示威者警方造的爆炸案,期警方查一俗「屠小」的激。
「屠小」曾同其他人策用械及爆炸品害警;去年11月,案中主犯被重判23年10月,「反送中」案件最重刑期。
- 者:中央社者香港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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