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大著眼,小著手。」多大的目,都得小地方始入手,然而些「小地方」多如牛毛,每人的也不相同,因此影到後的果不同。而且可一人小地方的度做法,逐一看出一人的全貌。
然我常到「XX藏在」,好像只要拿放大去它就行了,其不然。我得除了「著眼」,要「有心」。
有一篇名〈〉的短文提到:
「我了,你才做,那件事就得廉 ;
我了,你不做,我自己就得廉 。
西,有心者不用教,心者教不 。」
然它的主是「情」,但其不只是情,任何皆是如此。想想多少伴因不在意「」而把消磨,最後分道;有多少子也是因此三不五吵突,最後形同仇人;至於上也少情形。
常的情:
一方:「你了,我做了,那不行?」
另一方:「小事,每一次都要我,我累了,不想再下去了。」
然後就bye-bye了。但,一方是不知道自己在哪,甚至得「我都做了,怎是被被嫌?一定是方太搞太毛太…(把都推到方上)」,然後下一次,一是重蹈覆。
更糟的有:
在意的一方已了,但另一方於衷,也不,做也不做,又或是了但又做。
等到一方受不了了要分手了,另一方才:「你什要在意小事呢?」
就是小事你都做不好所以才令人火大呀!我想大多人了都炸或翻白眼吧!

了怕有些有障或想像力、同理心不足者法理解,我言之的一下:
其很多所的「」都是小事,但偏偏有的人小事都法自自。例如吃完洗碗很正常很吧,偏偏有的人就是要把它到卡油了、有味道了或是引蟑螂不去手洗乾;又如下子衣服洗衣或晾起很正常也很吧,偏偏有的人老是一就扔在一旁,也不收拾好;再者不便拿走或破人物品,但偏偏有的人就做,而且做了也不主承或道歉,有一些是不小心,但很多是故意的。
有些人常推是「忘了」,其「忘」就是「心+亡」,心都死了,表示用心在件事情上,所以才「忘」;若真的有心,又怎一而再、再而三的忘了呢?
如果方理解或念不同,可以藉由「通」或改善;但如果是一些到甚至被是一般常的「」,需要人像一提醒,未免也太能了吧(和幼稚小朋友有何差)。小孩子尚未成熟需要他律,而成年人的,大多都被是生性自私或故意不(上也大多是如此,除非是生病)。
巨人人不成年人除了自己不要成巨,身父母的人,更需要警惕自己不要出巨,千不要以孩子小,在孩子充足得很快,然而和心在缺乏滋之下,是跟不上身成的速度的。想要做好件事,必是有和心的分的人,才能予他人和心的滋,不是心性,而是更高一的能力,也是得平日一一滴去累而。既然如此重要,那,我的教育是否有的能力成,落於生活中呢?若有,也怪教出街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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