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之法要(4)─
《入法界性》云:
「……文殊利童子白佛言:世尊,今者世尊住何三昧而起耶?
佛告文殊利:有三昧名曰,然我于行此三昧,而彼起。
文殊利白佛言:以何因,名此三昧耶?
佛告文殊利:譬如大摩尼,善磨已安置,彼地方,出珍不可。如是,文殊利,我住此三昧,於方,量阿僧世界在佛如阿呵三藐三佛陀;如是南西北方四上下,如是十方量阿僧世界,我皆,是如住此三昧,法。文殊利,我住此三昧,不一法然非法界。文殊利,又此三昧名印。若有直男子女人,行此印者才不。
文殊利言:世尊,我有才。修伽陀,我知才。
佛言文殊利:汝云何知才?
文殊利言:世尊,譬如彼摩尼不依,依而住。如是世尊,一切法更所住,惟依而住。
佛告文殊利:汝知乎?
文殊利言:如是世尊,我知。
佛言:文殊利,何?
文殊利言:世尊,有我所,彼即;所有凡夫,彼即;若若果,一切法悉是。世尊,若如是信者,即是信。世尊,若倒信者,即是正信。若行非行,彼即正行。所以者何?正不正者,但有言,不可得也。
佛言:文殊利,行者是何?
文殊利言:世尊,行者是。
佛言:文殊利,修道是何?
文殊利言:世尊,修道者思惟。
佛言:文殊利,汝何初行男子女人法?
文殊利言:世尊,我于彼善男子善女人所,教我即是其法。世尊,我不欲患而法。所以者何?此等法,本性生故。世尊,若能,即能我所生。世尊,我初行善男子善女人如是法,不受佛法,不著凡夫法,于法不不舍。世尊,我初意男子女人,如是法。
文殊利言:世尊亦教化生,何法?
佛言:文殊利,我不色生,亦不色不生故法;如是受想行亦不不生故法。文殊利,我不欲嗔等而法。文殊利,我教化者令知不思法,我法,以如是故,我成阿耨多三藐三菩提。文殊利,我所法已,得成上菩提;亦有生,得成上菩提。文殊利,所言佛者,即是法界;于彼力、畏,亦是法界。文殊利,我不法界有其分。我於法界中,不此是凡夫法、此是阿法、辟支佛法及佛法。其法界有,亦。文殊利,譬如恒河、若摩那、若可跋提河,如是等大河入于大海,其水不可。如是文殊利,如是名字法入於法界中有名字差。文殊利,譬如聚中不可;是法界中亦名,有此有彼,是染是,凡夫人及佛法,如是名字不可示,如是法界如我今,如是法界逆如是信。何以故?文殊利,其逆界[4]、法界二相故,去,不可故,其起。
佛如是法已,文殊利白佛言:世尊,我亦不法界向道,亦不向人天道,亦不向涅。
佛告文殊利:若有人汝,何在有於六道?如是者,汝何答?
文殊利言:世尊,如是者,我解。世尊,譬如有人睡眠作,或地道,或畜生道,或摩人,或阿修身,或天,或人等。世尊,彼人所事,道各各。又人者,意而,然彼生等。如是世尊,我道各,然其法界差。世尊,如彼者,我其如解,彼此故。世尊,若行乘[5]取涅者,不可。世尊,彼等即今在,亦不可其分,但名字。何以故?取法界故。世尊,譬如大海有七,若珂玉珊瑚金生色等,可以相,此是其。于法界中,不可知其之相。何以故?世尊,法界不生不,其法界染,其法界,其法界中可者,亦生者。
,世尊知而故文殊利言:汝知法界耶?
如是世尊,我知法界即是我界。
佛文殊利:汝知世耶?
文殊利言:世尊,如幻化人所作,是世。世尊,世者但有名字,物可,名世行。世尊,然我不法界於世。何以故?世故。如世尊言世何行者,所色性不生不,彼行亦不生不;如是受想行,此性不生不,如是行亦生。世尊,如是一相所相。
佛言:文殊利,汝不作是念:若在如阿三藐三佛陀,度耶?
文殊利答言:世尊,可法界有已修集、未修集也?法界既修集,何得有不耶?
佛言:文殊利,於汝意何?去佛,如恒伽沙等已度,汝不信耶?
文殊利言:世尊,我信如皆已涅,彼出故。
佛言:文殊利,於汝意何?欲使凡夫死已更生也?
文殊利言:世尊,我尚不有凡夫,何有更生耶?
佛文殊利言:汝于佛前法也?
文殊利言:世尊,我亦不不相。
佛言:文殊利,汝不法界耶?
文殊利答言:世尊,我不有一法非法界者,更何所?
佛言:文殊利,若慢者汝,生大恐怖。
文殊利言:世尊,若慢者生怖,亦生恐怖。其不恐怖故,即一切法皆恐怖,以修作故,此是金句。
佛言:文殊利,何故名此金句?
文殊利言:世尊,法性不,是故名金句。世尊,如不思句,是法不思,是金句。
佛言:文殊利,何故名此金句?
文殊利言:世尊,法思故,是金句。世尊,法是菩提,是金句。
佛言:文殊利,何故名此金句?
文殊利言:世尊,一切法所有,但有名字言。法此彼,皆所有,此彼所有者即是如,若是如者是真,若是者彼是菩提,是故得名金句。
文殊利言:世尊,一切法是如境界,是金句。
佛言:文殊利,何故名此金句?
文殊利言:世尊,法自性本寂故,是金句。……」

三昧是佛所住的境界,入此三昧能量佛土佛住此三昧法,如摩尼珠映一切珍,故名三昧。
阿僧印度目之一,意量。
修伽陀如十之一,意善逝,意了生死而涅。
逆意逆和,此的逆指佛教基本教的十二因。十二因可分流和,流之,之逆,因此逆界也就是依十二因之起法而成立的世法。
原指佛陀在世因佛陀教而悟的出家弟子,後菩相,三乘之一。一相指平等差的真如相,也就是大乘佛教理中世界有的真相,因其泯除一切世俗的差,故亦相。
金金中最之,金句意此句能摧破一切世俗的差以及由此而生的,如金之摧物。
《入法界性》於早期大乘,以如藏思想主。法界”一,亦作“法性”,在《佛三昧文殊利菩法身》中作“法身”,意指法之真性不之理,佛所的境界,真如相等同。“入法界”入相,悟到世界的真相,到佛同等的境界。
《入法界性》分三部分,第一部分述文殊利佛,佛三昧而起,文殊利“法界差”之理;第二部分述文殊利舍利弗“甚深最法”,明“一切不法界”,舍利弗信受;第三部分是受持流通。本的容和看,第一部分佛文殊利的答是全的主,“法界差”是全的主旨。本篇即自文的一部分。
文佛所住的“三昧”起,“三昧”又名“印”,是佛所入的最高真理。“”亦即相,在佛教哲中指超越世俗而示出的世界物的真相。按照原始佛教(乘)的理解,世法之“假”真如相之“真”成了不可和的矛盾,因此修行之道在於“舍染”,舍世而入涅。但是《入法界性》在方面了初期大乘思想的特色,即“法”“”通一,“不欲嗔等而法”。所以文殊利一方面“有我所,彼即;所有凡夫,彼即;若若果,一切法悉是”,另一方面“若行乘取涅者,不可”,表出初期大乘思想乘的差。
在述了“”(相)“法”的以後,《入法界性》又入明“法界”。“法界”是一切法普遍的真理,也就是“真如”的名。文以譬喻的方法明“法界”一切法不一不的,提出了著名的“河水喻”和“喻”。“河水喻”是不同的河流流入大海,同海水,彼此不同的差也之消失;“喻”以同的推,存在中,同名,不可有分。《入法界性》提出譬喻是明生的,它明世法有差,但“法界”是世界的“相”,超越於世的一切差之上;世法因言的指(“名字”)而有差,“法界”言文字所不能辨析分,因而法界“有名字差”。
“法界”世法既然是“不二”的,那如何理解“生死”“涅”等差呢?《入法界性》,世法但有名言差,如幻如化。因此,世俗的看,似乎有“六道”“生死”“涅”等差境界,但超越性的“法界”看,些都是“譬如有人睡眠作”所示的幻之相。法界不生不,二,消融包涵世所有的差同,因此由法界作世界“相”的看,也可以世如同幻化,凡夫有生死,佛不入涅。
值得注意的是,作一部述如藏思想的典,《入法界性》“法界”生心性的也作了的明。文指出,一方面,“所言佛者,即是法界”;另一方面,“法界即是我界”。就佛法界我三者一,指明了法界超越(“所言佛者,即是法界”)而又在(“法界即是我界”)的特性。如果一步推,也可以“佛即是我界”,不正是如藏思想的明?然,“法界”和“如藏”等同而特其“胎藏”之,要等到《如藏》等典的出才一步弘大。
上看,《入法界性》主要明了“一切不法界”“法界世不二”的佛教哲理。“法界”一原始佛教和大乘佛教所通用,但意的重有所不同。在原始佛教中,“法界”主要用明起法,“十八界”之一;而初期大乘而“真如”的角度“法界”,而“法界”理解泯除一切法差同的“相”。可以是理解大乘佛教思想理的之。後的中佛教“法界”一特重,如宗著名的“四法界”,可以都受到了似《入法界性》的初期大乘典的影。

《佛地》解大是佛,具三身,即自性身、受用身和化身,而佛地是佛身所依、所、所行的境界。
作者佛地科判教起因分、教所分、依教奉行分等三分以之,述佛地所之清法界、大智、平等性智、妙察智、成所作智等五法,大地。五法如下:
1.清法界:果,以佛地的功德,又分智果四,以佛地的有功德。
2.大智能任持佛地一切功德,未有,用十喻示其。
3.平等性智常大慈大悲相,住涅即依此智而建立,受用身土的影像也由此智所示,是妙察智的不共所依,要通十地的修才能成就十相。
4.妙察智能任持一切陀尼、三摩地,在大中法疑,於此列有十因辨明它的相貌。
5.成所作智能在一切世界示佛化事,利一切有情,依一智的用成立如化身,於此列有十化以明其相。
《佛地》七卷。光等菩造,唐·玄奘。收在《大正藏》第二十六。相令法人。西藏藏的《丹珠》收有戒造的《佛地》,全所述和本基本部分相同。
《佛地》玄奘自十九年(645)正月二十四日到安以後,五月二日即始翻。初翻《大菩藏》二十卷,七月十五日又《佛地》一卷(受),然是以部菩行的。以後即《》、《集》、《瑜伽地》、《大乘》、《因明》、菩戒》、《唯三十》、《身足》等,到二十三年(649)八月都已完成,跟著就出《佛地》(大乘光等受,同年十二月二日至二十四日),可玄奘是以此瑜伽系之的。本的解佛果是三身的。大乘中三身之早已起,而自一部世以後,於佛果的境界才完全明白了。
本始曾解大是佛,具三身,即自性身、受用身和化身,而佛地是佛身所依、所、所行的境界。本把佛地的一切功德入五法加以明後,佛的三身的意也自然定下。比日只就佛身理解,在理上有很大的展。
三身五法配合之之有,正明《佛地》的,在印度六世或其以前的印度瑜伽系中已展到了相的段,引起不同的理解。作者光菩更承著些研究成果而撰成此,於佛的果德,作出了比前更精密周的明,是本的最大特色。以後於佛土的在玄奘下基的著述中更有的抉。
末有四,文以最末一卷,多精要,如真如、二障、惑、化、三身差、三身形量、如三身有、如化共不共等等,都足使晦的疑得到明的解。至於四文也於《大乘》〈菩提品〉。
本的容,比《成唯》和藏文本《佛地》的研究上,可以推定其中的理是本於法,成於戒,而於光的。印度佛教的展程,自以至那百年大乘佛教有很大的,本是一期於佛果的一部成熟的作品。本自玄奘出後,唐代靖著有《疏》六卷,存本。又有智仁《疏》十四卷,神泰《疏》四卷,均已散佚。
的《佛地》有版本,一是光,玄奘;二是戒,西藏。光本是在戒本的基上加以充的,本(本)上即含有戒本在,玄奘名“光等造”,或已非原,而是糅合家注的。
《佛地》,此由教起因分、教所分、依教奉行分等三大部分成,析佛果的境界,以五法佛地。例亦後世家的本。
此把佛地的一切功德入五法加以明後,佛的三身的意也自然定下。比日只就佛身理解,在理上有很大的展。
其,於三身五法的配合,史上存有不少相左的,明《佛地》的,在印度六世或其以前的印度瑜伽系中已展到了相的段,引起不同的理解。光秉承些研究成果而撰成《佛地》,前人相比,光於佛果的述更加精密、周,是此的最大特色。
其中,《佛地》第七卷主要是《佛地》末的四句行,述真如、二障、三身等,明清法界四智的五法。本篇自《佛地》第七卷的前半部分有“清法界”的述,即《佛地》末的第一句的。
依所,清法界就是一切法空我性所之真如,永二障,本性清,一切善法之所依。
所的“真如”,就是一切法的性。然其“相”千差,但其“”是一味,一切法不一不,非言、思考所能辨。然本性清,由於“二障”所覆,而不得。如果“相”而,人真如的分就有多法,真如、三真如……十真如,乃至真如,且各有其由。如果“用”而,真如有法界、有、空、、等多名。
所的“二障”,就是障所知障。障以根本,其身心、令其不寂;所知障以法及明等根本,遍所法,令所知境倒性不再。其中,所知障居於第七——末那;障居於前六,依所知障,故唯有用治力去一切粗重之,依第八——阿耶,才能除“二障”的所有子,依清,真如,得清相。即“去第八中二障子”,成就佛地五法性的法身垢,才可常佛地真如性相,究竟清,永不。就是,真如只是性而已,只是性所而已。
既然真如是阿耶、熟、垢所的性,性就是因地阿耶、熟的自性,就是果地垢的性,那,真如然就是以阿耶、熟、垢所依的理。
可,本上是用唯思想解佛地(佛果)的,以清法界真如,以清法界果,佛地的功德。
一般唯,都是平常人的的。如果把唯境的法推到佛地,是否可以用一原?按理,唯的原佛地也不能例外,否,唯就不能成立了。不,在一方面著存在很多值得一步推的地,而戒、光正是向方面作研究的。研究的果就表在《佛地》。所以有人推,如果印度佛教的展程,自以至那百年大乘佛教有很大的,本就是一期於佛果的一部成熟的作品。
玄奘自十九年(645)正月二十四日到安以後,五月二日即始翻。初翻《大菩藏》二十卷,七月十五日又《佛地》一卷(受),然是以部菩行的。以後即《》、《集》、《瑜伽地》、《大乘》、《因明》、《菩戒》、《唯三十》、《身足》等,到二十三年(649)八月都已完成,跟著就出《佛地》(同年十二月二日至二十四日)。然,玄奘是以此作瑜伽系的的。有人,《佛地》《成唯》法相宗的根本教理,是有一定道理的。

不增不(Anūnatvāpūratvanirdea),收於大正藏集部。宣如
藏思想的大乘佛典,和《如藏》《》《性》合如藏派的三一。其主旨在於明由於生皆有如藏,因此“生界”就是法界,在凡不,在不增。不增不,量不增加,也不少。佛教主一切法本空相,故不增不。
元魏菩提流支於西元525年出《不增不》,《不增不》存的梵文全文,但可由《性》梵本所引用之文句,考察出大三分之一的原文。《不增不》如藏的密意示“/span>法身即生界即如藏”的基本表述,以“三法”: (1) 如藏本相及清法 (2) 如藏本不相及不清法 (3) 如藏未平等恒及有法,明“法身即生界即如藏”的涵。
《佛不增不》《不增不》。目前存元魏·菩提流支於西元525年翻的本,共一卷,收在《大正藏》第十六。本文,其甚深,在如藏思想史上重要。如藏於《如藏》,但一步明如藏的性,及其的,本之所揭示。
本可分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述生由於明所惑,不如知一法界,不如一法界,生“生界增、生界”等,而法到生佛、菩同具清之如藏佛性;第二部分主要明生界不增不的在根由,突出生佛是“一界”的“甚深”;生界即是如藏,法身同名。
本篇自《不增不》第二部分“生界即法身”。依所,所甚深邃的理(“甚深”)是佛如的智慧才能察知的最高真理(第一),按照一真理,生、如藏和法身三者是不的,是同“一界”(一法界)的。那,“第一”、“一法界”、“如藏”“法身”具有什的性,它又“生之存在什呢?
此,本行了如此。
首先明第一就是生界。所的第一,就是,其竟空、相、所有、不可得、不可思。因二乘人以思心求之,不能如知、、察此,故之“甚深”。那,何又第一就是生界呢?本是明的,由於生是因所生,其中,因生法是竟空的,然生界是竟空的;既然生界是竟空的,然是相的;既然生界相,然是所有、不可得的,因此,生界也就是第一,第一就是生界。又因第一是竟空、相、所有、不可得、不可思的,故二。既然第一二,然能普周一切;既然第一普周一切,然一法不是第一,一切界皆是一界。因而,生、如藏、法身同是一界,同在一界。
其次述法身就是生界。所的法身是不生不、不不的,是恒常清的存在。可是,法身由於所,始以,世,波浪漂流,往生死,而生;由於除而修十波蜜等菩提行,而菩;由於一切,清,而如。然,本以法身的契,生、菩、如行了分,但是,三者何等差,三名,是同一法身。句,生菩、如的只是法身上的分殊,其名不。因而,法身生是不即不、平等二的,即“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生界。此二法者一名。”
再次述如藏就是生界。所的如藏,就是法身,就是生界,就是一切生的不真如法性之。依所,始以,漂流於波浪中往生死的生心中,法身仍然存在,不,在生界,它被如藏。法,其《如藏》早就提起,出譬喻加以明。但是,本更了一步,如藏的形相分作三方面探,明如藏的出、迷悟等相的原由:
第一,如藏本相及清法;第二,如藏本不相及不清法;第三,如藏未平等恒及有法。有人,第一,是如藏根本相的真如法界及自性清心,此意指所即是立的心性,其自本;相於《大乘起信》中所的心真如。第二,是如藏根本不相的妄法及妄心,此妄心相於《起信》中所的心生,是客所污染的自性清心,不清法的妄法,唯有如的菩提智能。第三,就根本上合前二者立,第一的法界及第二的妄法,均在如藏名下而合;即一切法根本的不生不、恒常不、不可思的清法界,以及依之所成立的生,二者合,得到生即法界名的果,生的意,于此可已臻於致。的比法其是有一定道理的。
由於愚迷生悟了的法身均以如藏本,在此意下,真如如藏名一法界。可,生常苦空我的生,以及不生不常恒清不的法身,均以如藏媒介,使生及法身一致。生的值,因之成的,基於此值的生之上,高的理想、甚深的行法,才始成立。
最後,又以“自性清心不可思法”生、法身如藏的同一性,明一切生不增不、不生不。因如藏未平等恒及有法,是一切法根本,一切法、具一切法,於世法中不不,那,如藏性便是一切法性,故能周遍一切,住持一切法、一切法。句,此法性建立一切法,一切法皆於法性。既然如藏未平等恒及有法不生不、常恒清不依;生只是“自性清心不可思法”的名,因此,生、法身就是如藏,三者是同一法性、合一法性。既然如藏不生不,然一切生就是不生不的,有增。
值得注意的是,法身是果位,本通如藏而把生和法身等同起,也就化了生必能成就佛果的意,定了生修道成佛的信念;同,生界、打通了生命世界多要的因生的流程和路,之指明了一清晰的修理路。
要之,本主生成佛的可能性求之於心的如藏,而可以依如藏明生、菩、如差的原因,在一上,之《如藏》可其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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