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稿 系二十三之一(News Release 23.1)http://img515.imageshack.us/img515/4231/31603835.pdf
(撰稿人:文法管教育博士昱元,0933-355-656)
或或播,官污吏所遁形,功德量。
政院委委德新(行政院第六)、昱梅(中大法律系副教授)、秀(水扁九十一年九月一日令任第十一等副司)、姚思(中文化大法院院)、清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素(中央警察大教授)等造公文行政院院字第1010138793 背澎湖科技大反公法及解聘昱元,性重大,台北地署察治宇也造公文直接吃案,渠等共犯迄今逍法外中。
澎湖科技大校泉源安排自己人事,「事」、「曲解法」,造公文欺政院及法院,在二二次停聘深教昱元得逞後,法食髓知味又意二次造公文「聘」昱元,教育部查文校依法聘,校欺教育部已,教育部但查究澎湖科技大校泉源、副校兼校教主席王明、人事主任王本造公文,人事、二股股惠娟、主丁士芳等最後包庇校泉源法解聘昱元生永用,昱元30多服教育界的成就,也昱元未用服人社的,泯人性的毒手法,察院查,法院包庇,澎湖及台地署性吃案,上如石沉大海。政院委定,也分青皂白,查事真象,照全收造公文,人昱元容,一丘之貉「犯罪治」事明。
人自民65年起教,84年起聘任立澎湖科技大,三次行政院深良教表,98年通澎科大教,何以短有教育部所述「行不」、「教不力」等之巨?不是反「理法」及「法」?力使人腐化,的力使人的腐化。以行政主管主成立校所意的教委及申委利用抹黑方式整己,是立澎湖科技大三任校正男(南台科大)、林政(台大)、泉源(海洋科大借中)等的作。悉,三位校自教育部「既得利益集」圈人,「法行政」薪火相迄今。校遴委都是同一人,了利自己名利已到了「如入之室,久而不其臭」的知德境界。
利人事安排,教育部是澎科大迫害昱元老人共犯。根教育部法第2:「教育部於各地方最高行政官行本部主管事,有指示、督之。」此,教育部「指示、督」澎科大「解聘」,迫害生,借刀人,推卸任「本部所核准非害事人教之原措施」,性重大。
行政法院二十四年度判四:「未定之案件,原分官署既自其分不合法,本於行政上之作用,原得自的撤原分之分或另分」。渠等助虐法同意理解聘分,性重大,今仍逍法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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