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KTV酒性侵女同 窗事逃亡中留老母面民事

CNEWS流新者王昭/台北
台北一名董姓少年3年前和同到KTV唱歌酒,果一名女同小欣(化名)喝醉,董男竟她到所性侵得逞,事後小欣休在家,孰料董男竟四向朋友炫耀自己的性侵事,小欣得知後他告上法院,而董男竟在案件理期,以小三通的方式逃往中,母一人自面小欣家的民事求,台北地院理後,判董男要和母小欣80、小欣母20元,全案可上。
判指出,2022年10月12日下午,董男和小欣等5名同到西町一家KTV唱歌酒,果小欣不酒力,因喝醉始精神不,董男,扶小欣包所吐,但所反,趁她性侵得逞。
事後小欣因身心受理休,想到董男竟四宣自己的性侵事,在校教室高,小欣後遇到友人,被性侵的事也被嘲笑,小欣便前往警。
民事部分,小欣和母各董男、董母求100、30元,案件理,董男有出庭,也未提出作任何明;董母,子小欣乘性交,但「乘」就是偶然,自己很在事前、事中督任;且子已17,心智年於成熟,不苛她完全督任,另董男事後前往中工作,她生活,母子已久未,她自己一身病痛、靠打零工生,以。
法官指出,董男在犯案後,於理期透小三通出境至中,也未返台接受保管束分,而董母自己年事已高、打零工生等情,但未提出佐,酌小欣身心受程度等,最判董男、董母小欣80,小欣母20元。可上。
照片源:示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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