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女理子切除 中「爸爸幻」怒控婚
CNEWS流新者王昭/台北
北部1名中阿(化名)2022年透婚友社一名行女理艾琳(化名),2人而交往婚,方曾定婚後要生小孩,孰料婚後阿才艾琳早在年前就已「切除子」,根本不可能孕,遭艾琳意欺,全案法院理後定,艾琳匿事,成欺婚,判准撤婚姻,阿及精神失共154元。
判指出,阿艾琳是在2022年4月透婚姻介所,交往期方多次婚後生育的,阿表示希望孕的事自然就好,小琳也表示同意,2人於同年10月婚,婚後不久,艾琳即以身弱由,提「代理孕母」方式生育,但阿持自然生子是婚姻的重要前提,方因此生多次。
2023年10月12日,阿意外在家中艾琳的袋上「子癌」,艾琳後得到的答案是「我4年前做子切除。」告阿:「你得我生病,好像我就是一很的人…但我有勇跟你。」
阿主表示意陪同艾琳查身,但艾琳始拒,在2023年12月的中:「我有哪一不能生?一都有…我身不是一般人,我真的有法打那多的荷蒙,我在已在大出血。」甚至告阿:「不要一直逼我,好不好?」
直到阿眼看到艾琳的健康查告明「子全切除」,才她根本法自然受孕。2024年1月16日,艾琳在阿及其的中坦承:「我了你,我不能生育,是我,我真的有。」
艾琳在法庭上主,阿其早已知道她法孕,方也曾以代孕方式生育,她非意,且即使婚後化,她仍意接受婚姻商、修,但法官不信。
法官指出,若一方自然生育作婚的重要前提,另一方明知法未坦承,便欺,音可,艾琳婚後仍反覆否或避,未曾明告知自己子,甚至拒配合查,直至揭露才坦白,定其抗。
阿主因受欺而蒙受精神害,求460元,法院合酌後,定戒支出94元精神慰金60元有,其用因直接而不予支持。
法官,婚姻建立在信任基上,艾琳非而,且在音中可其情崩、自交,但法律上仍匿事致他人陷於婚承法律任。故判撤2人婚姻,命艾琳阿154元害金,包含戒精神慰金,另加年息5%利息。
照片源:示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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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王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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