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水土保持桃山坡地遭倒物 起31人6公司
CNEWS流新者孝/台北
以徐姓男子首的31人及6家公司,涉嫌以免施作水土保持工程地主,在桃市潭、桃、大等3山坡地及地法倒大量建物及污泥,造成山坡地水土流失、污染地,不法利上千元,桃地署指刑事局中打中心、保七等位,今(17)日查,徐男等31人及6公司依刑法欺、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求重量刑。
警查,徐姓男子因反水土保持法案件遭移送,竟仍法,以集方式在其他土地倒物;徐男等人於去年9月、12月、今年1月,以免施作水土保持工程或堆置工程材料等名目地主,取得桃市潭竹段之山坡地及桃皮寮段、大竹段等2地。
徐男再共犯分砂石司到不建工地建物、剩土石方、青倒在些山坡地及地;集姓、姓成砂石司自姓男子的砂石出俗土、土油砂的性污泥,倒在些地,甚至男林姓成成立「」公司污泥包成用之土方以避查。
桃土察官羽指警政署保七、刑事警察局中部打犯罪中心、桃市刑警大及桃市警大分局、境部境管理署北境管理中心、 桃市境保局等共案小。
案小於今年6月17日、9月1日2波搜索行,分到涉案被告住居所及涉案公司31所行搜索,拘提徐男等19人,挖倒土地、磁、混凝土、青、塑布、PVC管、筋等建事物。察官後,向法院押禁徐男等5人准,其被告交保7至50元不等。
察官查後定,徐男等人倒物的犯罪情具相模,且多土地受害,致本案山坡地水土流失、地破不堪以作,污染面共1137平方公尺,重破土及土地所有人之,犯罪情非,依法提起公,均求重量刑。
察官向法院收已查扣之犯罪工具曳引14及不法所得新台12391118元,以防止被告等人犯罪及澈底被告等人犯罪所得。
照片源:桃地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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