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加「委外催收人能力」所做的重整理,其不涵金融研院指定之考用,尚在本文外作相知充、要助明、重要念提示、模答等,助者理解吸收。全共分四篇:
第一篇「催收基法介」部分,就催收必了解之「民法」、「民事法」、「制行法」、「非事件法」、「刑法」等法律中,摘催收人常用之重要文,加以整理集,提供必要的解析充。
第二篇「催收律」部分,集金融主管所布之重要催收;包括「行估失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理法」、「金融作委他人理部作制度及程序法」、「金融理收催收作委外理要」、「金融催收作委外最低化例」、「金融出售不良注意事」等行政命令及「消者清理例」重要定,期能使委外催收之催收人,解催收行所遵循之各,同知悉消者清理之程序,以保消者之益。
第三篇「人料暨消者保」部分,「人料保法」、「消者保法」「金融消者保法」之相法令章,行完整的解介。
第四篇「客理控管」部分,客意、服服品、客生理、防客之方法及EQ通等,各案例提出具之分析,以例方式明及述。
本集催收有法令之最新修定,民法有抵押、、承,金融作委他人理部作制度及程序法,消者清理例及金融消者保法等法令部分文之增修,同步本容。由於上法金融管理及催收之行息息相,因此本之容先坊同籍,期能提供者最新法令有助於工作所需。
助考本之主要目的,本除可用於「委外催收人能力」外,亦可作委外催收公司及金融催收人日常之考。
本在程慎,惟疏漏之或仍免,敬希方家暨者不吝指正,是所企盼。
林崇
於景美溪畔之雍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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