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展》
 
 第十五章 初期大乘的集出持宏 / 第四 大乘是佛
 
 
 前言
 
 1. 世俗佛教中定的『佛』不同:
 
 依一般的意,迦佛的,是佛,否即使合於佛法,也是佛法而不是佛。是世俗的常情,不能他是不的。但在佛教中,「佛」的意,世俗所,是不大相同的。
 
 2. 部派『佛』的:
 
 「是佛」「非佛」的,部派佛教代,早就存在了。
 
 ◎《正理》部文差◎
 
 『正理』:「部(派)中,文有差故;由有,宗不同。有部七有,彼法中建立中有;如是建立等。、根本、等 ,一切有部中不。掌喻等多契,於部中曾所未。有部同,然其名句互有差」。由於各部的有多少,相同的也有文句上的差,成 分部的主要原因。
 
 1. 「自部不,理不」指非佛:
 
 自部所的,然「是佛」;如自部所不的,不可的理,就指「非佛」。例如一切有部 Sarva^stiva^din有的『』,部Su^trava^din指「非所」。
 
 2. 「自部不,理不」指非佛:
 
 分部 Vibhajyava^din系的『增壹阿含』中,有「心本,客所染」,而一切有部是有的,所以:「若抱愚信,不敢非言此非,知此正理故,非了」。
 
 3. :
 
 是早已有之的,所以要「是佛」「非佛」,理解佛教典的特性。
 
 典的集出
 
 1. 展的是弟子的解:
 
 尊法,有。存留於弟子心的,只是佛的影象教。受佛,持在心,依法修行,而再以言表示出,展:是通了弟子心的解,所以多少有些出入。
 
 2. 集是透少人定而立:
 
 佛後的「原始集」,是少老的集,少人的定而成立,是通集者的共同意解而可的。如不得大的可,如阿A^nanda佛「小小戒可」的命,是佛,也被否,反而立「小小戒」的。
 
 3. 四部阿含的集出:
 
 原始集的「法」,是「相」、「界相」、「相」、「因相」、「相」、「道品相」,所以「相修多」。不久,又集出「如 」、「弟子」、「天」。以上一切,大『阿含』相。到佛百年,出的典更多,在固有的「相」以外,又集成「中」、「」、「增 一」,四部是一切部派所公的。
 
 4. 集出的源:
 
 ,各方面出的典多,或是「佛」的,或「和合僧多耆」的,或「多比丘」的,或「一比丘」的。
 
 「佛」的取
 
 1. 依、依律、依法:
 
 的教,到底是否佛,以什取的?赤部 Tāmraāīya:「依,依律」。法藏部Dharmaguptaka:「依、依律、依法」。就是「佛具三相」:一、修多相,二、不 越尼,三、不法性。修多相不越尼,是原始集出的律相的;不法性,重於理(的,悟的),也就是「不法相[性],是即佛」。
 
 2. 依弟子理解的佛法,共同定:
 
 一勘辨「佛」的,非宗教的世俗的史考辨不同,是以佛弟子受持悟入的「佛法」,多人的共同核而定的。所以「佛」,不能解「佛口」,就,而是根源於「佛」,其代表了佛弟子的公意。
 
 3. 各部所取不同:
 
 已集的,不等於「佛」的一切,地,有新的教出,彼此所及取不同,促成了部派的不分化。自宗的「是佛」,自部大有出入的,就指「非佛」。
 
 大乘「佛」理由
 
 1. 本生是共同承的:
 
 『阿含』以外,由於「佛涅後佛的永恒念」,是佛教界所共同的,所以出了「菩譬喻」,「菩本生」,「佛譬喻」,佛「因」。在佛教界的,因因地而有多少不同,而大上是共同承的,也就都是「佛」的。面,孕育著佛菩──大乘佛教的特性。
 
 2. 被仰推佛的:
 
 在部派中,阿磨也「是佛」的。如『智』是一切有部的根本,迦旃延尼子kātyāyanīputra造的,而『智』的 ──『大婆沙』:「:造此?答:佛世尊」。了成立「阿磨真是佛」的威性,『正理』作了冗的究。部的七部阿磨,依 音Buddhaghoa『事』注,除『事』以外,是佛在忉利天上,佛母摩耶māyā的。
 
 3. 大乘的出、和部派典的出同:
 
 「是佛」的、律、,佛以,一直是的不出。西元前後,大乘始出、,部派佛教典的出同。
 
 4. 大乘的出、和部派典的出同:
 
 富有特色的大乘,佛教的一部分,出入相大。部派佛教者,忽略了自部典「是佛」的意;以自部的典,都是王舍城Rājagha集的,才引起了「大乘非佛」的。其,一切佛法,都代表了那代(那地、那部派)佛教界的共同心。
 
 5. 部派典亦法以史的立辨佛口宣:
 
 格地,非宗教的「史」的立,辨大乘是否佛,是有必要的,也是有的。因部派佛教所有的典,也不能以迦佛,就集流,以明是佛的。
 
 佛具三相
 
 1. 集阿含的:
 
 「不法相,是即佛」,本於「佛具三相」,是集『阿含』所持的。
 
 2. 成的佛:
 
 《成》卷一:「是法根本,皆佛出。是及天神等,皆佛。如比[]尼中:佛法名佛所,弟子所,化所,天所。取要言之,一切世 所有善,皆是佛」。『成』是一部容忍大乘的典。『阿含』及『尼』所,有佛的,有()弟子的,有天的,也有化人的。 但「及天神等皆佛」,他只是述佛所的,所以概括的,一切都是佛。
 
 3. 小品般若的佛:
 
 1. 弟子所是依佛力:
 
 《小品般若波蜜》卷一:「佛弟子敢有所,皆是佛力。所以者何?佛所法,於中者,能法相[性];已,有所言,皆法相不相背,以法 相力故」。弟子所的法,不是自己的,是依於佛力──依佛的加持而。意思,佛法,弟子照著去修,悟到的法性,佛有差,所以是佛力 (是佛加持的原始意)。
 
 2. 不佛即是佛:
 
 Nāgārjuna解:「我等承佛威神人,譬如人。……我等所,即是佛」。弟子法,不佛,佛的根源而,所以是佛。 譬如根芽,成了一株高大的,枝扶疏。果,然是花、枝生,果花生,而根究底,一切都根而出生。
 
 3. 例:
 
 依一地,『法行』:「菩有所念,有所,有所思惟,皆是佛之神力。所以者何?一切法,皆佛出」。『文殊利所摩般若波蜜』 :「能如是了斯,如而,如之所;不法相,是即佛」。『海王』:「是文字,去今佛所。……以是之故,一切文字所言 教,皆名佛言」。『心』:「所有一切善言,皆是如所」。所以依大乘「佛」的解,「大乘是佛」,不能「是佛法而不是佛」!
 
 
 
 1. 初期大乘多的原因:
 
 初期大乘的出者,集者,或重信仰,或重智慧,也有重悲的;或重佛,或重正法,或著重世俗的;或重理想,或兼;更通了出集者的意境,所以容是不完全一致的。
 
 2. 四悉檀表典不同宗趣:
 
 期流中的「佛」,世俗神教的,解或,也所免。所以:「刊定真,作籍」。好在早期集的者,一切佛,知道不同的理趣: 有「吉祥意」的「世悉檀」,「破斥豫」的「治悉檀」,「足希求」的「人生善悉檀」,「真」的「第一悉檀」。不同性的典,以不 同宗趣去理解。
 
 3. 五力四悉檀相:
 
 初期大乘也:「若人能於如所文字言章句,通,不不逆,和合一;其理,不章句言,而善知言所之相。知如以何法,以何 宜法,以何方便法,以何法法,以何大悲法。梵天!若菩能知如以是五力法,是菩能作佛事」。「五力」,大「四悉檀」(加大悲)相 。
 
 4. 以四悉檀、五力善解佛:
 
 如能正的理解「四悉檀」,善知如「五力」,就能正理解一切「佛」。了或不了,如或方便,曲世俗或真,能正的理,那末「佛」,一切而彰正法。所怕的,以方便真,倒法,那就要掩蔽佛法的真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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