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源:
http://current.com/items/88409821_abstinence_only_sex_education_is_working_not 文/林玉
敬告者:本文使用了性交、性行等等疑似有人“露骨”、“不雅”及“淫”的字眼,因接上述字眼而引致痛、吐等等之人士前自阿士匹或吐袋,如者皆缺,本文送往碎,上述字眼所指的行的真存在,我的下一代在有正性教育的基上所的香港人“淫照”事件。
做事,做的是什事?
冠希和位女人被作“淫照”、“照”、“床照”或“照”的照片在互流出後,社上的其中一音,是“我要如何向孩子解?”事件被媒至今已近月了,不知道後成年人都是怎子女解的。
香港影星良的方法是:“近期日日都,我仔都我,解姐姐身上有花(指身),我唔收起,反而解畀,姐姐、哥哥做事。”(2008年2月14日《果日》)
意章取限上解良的言,只是,上的他就事件孩子的教,在度上而言是不避、正面的“我唔收起,反而解畀”,很可取。可是,解的容看,如果有一句“姐姐、哥哥做事”而有跟,哥哥姐姐“做”的是什事,究竟是“身上有花”的?抑或“哥哥姐姐在床上看著做了一些打了格仔的作”?如果“”的具是什都有表述出,以“事”一,那就像在酒餐到家斥眼盯在照片上的小孩道:“衰仔,登d衰睇眼呀!”,那其是度上不避(直斥直直)而容上避的一做法。
“淫”的到底是什?
事上,章道事件始,“究竟生了什事?”的最直接答案──章的用,便一直由一易明界定、核心值不一而程度迥的形容在解:“淫照”、“不雅照”、“照”、 “床照”和“照”。
在形容中,“淫照”一始就被用得最繁,也是具有最明的道德值判的形容。我意在持那些照片“淫”或“不淫”,只想提出一,我打照片流公手即以一意含明的道德判的形容去照片行面定性,以道德否定代替分析,我可能很快忘了“‘淫’的究竟是什?”,至少可以分割成下列的次作答:
1. 是冠希抑或是其他任何一位照片中出的女性人的感?
2. 是他在照片中的表情、眼神抑或姿?
3. 是照片中出的裸和性器官?
4. 是照片所展示的行中的性行或密行?
5. 是口交抑或自慰?
6. 是自拍性行照片的行本身?
7. 是基於信任而人拍性交程的定?
8. 是冠希在一段多於一位性伴的交往行?
9. 是阿在照片中展的“玉女”商形象不符的形象?
10. 是因照片令人想到的圈男女?
用“淫”代替“”、“法”“德”
上面“‘淫’的究竟是什?”切割出的十,起,其只有三:一是物件──裸性器官,二是行──口交等性行、裸性器官被展示的行、自拍性交程的行、於人面的以冠希代表的男女交往行,三是感──也就是我看到照片後根人或社的道德感照片、照片中人、照片中的行和以上三者引伸出的想所得的感的和。
如果上述的切割合理,那“‘淫’的究竟是什?”又或是什才可以被冠以“淫”一而遭我道德上鄙夷,便可以清晰很多。首先,裸性器官是中性的物件,是我生俱的,有“淫”“不淫”的分。
行中,性行大多人本是中性的,有“淫”“不淫”的分,只有因宗教信仰原因法接受的某性(如口交),因法律原因而被不合法的某性行(如行性行的年限制──未十六行性行,肛交的限制,婚外性行的限制,迫性行和虐待性行的限制),因社中伴忠的要求而被道德限制的性行(同一多於一性伴),後述的各被宗教、法律和社道德限制的性行,格,只有“”“法”的差,有“淫”“不淫”的。
裸、性器官和性交程的暴露,如果不在公合行,既有法,也有“淫”“不淫”的。在些行出在公野中,中涉的首先是有人了些行的人的私房照片取的法行,然後是之上至互上的侵犯人私行,所以,格,照片中人的行本身(包括拍裸、性器官和性交程),也有“淫”“不淫”的。以冠希代表的男女交往行,是唯一可以社道德的面一社人用“淫”或“交”等等定性的行。
我否定的是什?保的又是什?
至於感部分,公有人感的角度以“淫”和“不淫”照片中的人物、表情、作等等下定,也是香港“淫及不雅物品管制例”的容性(在公中流通的像等物品)。可是,今天我面的是,我透他人非法取得人的私像,以“淫照”一道德面先定性照片,而否定明星偶像人物的公形象,再而否定其私生活人格的同,我一方面正在以明星人的“不道德”包容自己不道德的合法性,一方面也在用“淫”字焉不的否定很多事物,包括本是中性的裸和具有基的成年男女的性行。我之所以焉不,是因到了今天,我有多社禁忌。
就像性只能做不能,所以一旦到他到底做了什事,不是哄小孩子的“他做事”,就是成年人之心神的答案──“成年男女了做什是他的事”。女性的情只可被想像不可被看,所以阿,阿好假,但她到底做了什?不敢回答她不小心被看了,不敢我的社道德容不下一被看了正常私房情的未婚女性扮演偶像玉女,不敢我女性“清”的定必建基於她性的知和性的求,只能反正她不配做偶像,“不要她”,而不要她的什?不要她做名星?不要她做玉女?不要她跟人生性行?不要她“很天真很”?都不清楚。
所以,我以妄以“淫”字焉不的否定由照片到人到所的社的候,我其也在保原的社禁忌。些禁忌,就是出已是禁忌,因我的社有良好的性教育基,我很多事情是於羞於的,於是,我只是告孩子:“事件中告我有些事情不可,有些事情很淫很羞”,至於“不可”、“很淫很羞”的到底是何事?很多家不就抱怨了──真不知怎和小孩子解。
是的,不知道,我不知道,因我本有接受正的性教育,也不打算接受正的性教育,我本因社的禁忌而受害了,但因我也有打破禁忌的勇,只好焉不,以自以很任的教育方式,下一句“他做事,反正不要他不就是了?”就禁忌延我的下一代。至於“的是什?不要的是什?”管得了呢?
原2008年3月17日《澳日》 “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