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市公所工公金、金 苗警清失主後
(者盛增/苗栗)苗栗市山公有民5日上午,在忠烈祠旁花圃7金及新台、人民,苗栗警察分局南苗派出所5日75分,接市公所工案,立即指派警前往查。

警到山有金及金等物,清後含新6元、人民1元及5重金7等物,苗栗警分局清物所有人,立即警力大相路口器查,於12清一名老翁所有。

民表示,因心物放在家中遭,所以物身,晚因在公睡著,早上醒忘清物品而留在案地,警方已金及金全所有人。

苗栗警分局呼民,如有重物可向行租用保箱存放以安全。另外民如有拾他人物品,速送往就近警察,亦可打案110求警方到助。(/民提供)
- 者:三星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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