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山店裸半身男持刀砍 警1.6元
台北市山大店後山,上月生一起民持刀砍事件,一名男子在清晨5多,突然拿出山刀砍伐路,店人立即警。警方到後,男子因太茂密刮到他的,才持刀砍,最警方依反社秩序法裁16000元。

悉,上(9)月4日543分,山派出所接民案,指山大店旁有人持刀砍。警方立即派遣警力前往查,抵一名李姓男子正欲去,店人指持刀砍的男子。
男子告警方,自己天三暖洗完澡,也喝酒,心太茂密,大有枯枝刮到他的,才拿出刀械砍。不男子是三暖泡完澡後前往山大店,但段路程需要一小,警方得不常,且男子持刀行,已引起店人和附近居民的恐慌,因此男子回派出所。

男子砍的地位於山大店後山,平常放民出入,是光客喜的景。中山分局提醒,民正理由具力器械法行,警方於此事件到底,不。除了反社秩序法外,非主管可,任意砍伐木也法,最高可款上元。
- 者:中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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