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砍人!48邱男童人未遂 裁定收押
苗栗市48邱姓男子在路上砍人,持刀攻2名童及1名男子,造成3人受,且邱男10年前於同地以似手法犯罪入8年,才出半年就再犯,遭裁定收押。

苗栗地署表示,昨(2)日苗栗市童遭持刀攻案件,邱姓被告苗栗警察局苗栗分局行拘提後,於今(3)日下午解送方,察官後,邱姓被告涉犯成年人故意童犯人未遂、人未遂等罪,俱法定最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相理由有逃亡之虞,又察官查相事,有事足邱姓被告有反覆行人罪之虞,有押之必要,爰依刑事法第101 第1第3款、同法第101之1第1第2款,向苗栗地方法院押邱姓被告准。

苗栗今日明,邱姓凶嫌13就接毒品,也有前科,10年前因持利剪人被了8年多,今年3月才出,何快又重蹈覆,而且犯案情跟上次大致雷同,如果有似具暴力向的受刑人出、返,希望方、警方多,掌握其行,目前也成警察局、生局及社暴力前科犯出後,相社的接、渡期等置作行。

- 者:中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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