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土地重索被判13年 台南前郭信良二改判罪
者昌/台南

前台南市郭信良遭控利用土地重案索,被依污罪嫌起,被台南地院判13年徒刑。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22日上午宣判大逆,撤一判、改判罪。
同案被告,安南佃西里高一原判9年徒刑、教唆罪6月、褫公4年;重廖志涉行罪免刑。台南高分院22日也撤一判,改判高收部分罪、教唆仍6月;廖志罪。此案可上。
一判指出,台南安南佃西(一)自市地重期,高向重廖志表欲抵地,程曾介他人,但都未完成合意。2021年6月7日郭信良、高夥同男子蔡博廖志面,郭信良以廖志曾口答抵地高由,要求廖志把高日後抵地可得的1500元利,先付高,但廖志有答。後,郭信良同意1300元、可分期支付,廖志才答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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