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不要八大行 警性暗示「要陪我?」

CNEWS流新者王昭/合
台南市警局一名周姓警2年前接一名人情,果周男竟在中以「性暗示」的言,要求人生回,事情曝光後遭1大分,孰料周此不服提起行政,拖其他同仁下水,指有同仁也涉嫌跟、性女高中生,最後只被2次,市警局反《行政程序法》,全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理後,回他的上。
判指出,周男在2022年底支援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勤指中心,因人去曾向周男情,因此2023年6月12日周男休期,人再度致向他情。
而人所的情,指的就是台南某有SPA子,因她自爆曾在些地方工作,後後,偶看到警停在店口,她希望周男能告相位不要些店家,因小姐也需要。
周男完人述後:「那我有什好?」人表示自己有,周竟表示「不是的,那要陪我?」人完行「你是跟你那?」周又回「要?」
人回「可是巡官,你是公人不好吧」、「可是我在婚」、「我再考一下好不好?是你先我先跟上好不好,拜了。」然後事後即向市警局提出性申;台南市政府社局查後定,周男的行於性,市警局即依警察人,周男1大。
不周男,市警局未查明原委,反正程序原,把其他犯的同仁也下水表示,XX派出所的某警2024年也被女高中生跟、性,最後只2小分,同事件不同,市警局反《行政程序法》提起但遭回,因此他又向法院提起行政。
而法院理,周身警,言慎行,但他的晦言已害女性人格尊,影警察形象,「言行失,情重大」,大不。
至於其他警涉性小,案情不同,法直接比照援引,因此回他的上,持原果,但全案仍可上。
照片源: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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