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手健署稽查加菸 者最高500
(者志仁/新北)加菸品正式上市後,引社注;新北市政府生局今(17)日福部民健康署合「加菸合稽查案」,加路通路查核,全面商家是否依《菸害防制法》定售、展示加菸,防堵未核准品流入市面,市民健康安全。

生局秋表示,依《菸害防制法》定,菸品容器上尼古丁焦油含量示,依「菸品尼古丁焦油含量及容器示法」理;若品外包未依定示,造或入者最高可新500元,限期回收或退,期未者按次。
此次合稽查便利商店、榔及等通路,重查核是否售未核准加菸、非法加器具,或法售未20者;秋,「加菸上市後,政府不因此放管理,新北市格查、即置,守每一位市民的健康安全。」
秋也呼者自律守法,遵守菸防法定,主回收法品,以免法遭重;生局充,今日稽查部分者加菸容器示不符,依法,要求商立即回收法品。
- 者: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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