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公告修正子管理法 要求必全面使用正中文
部商展署於 10 月 16 日布新,表示已公告修正《子及子管理法》,明要求子全面使用正中文,新增智慧切制度,以化者自律智慧保。
部表示,近年若干口子中文字用中文介面,造成消者混淆。於是修法明文要求子之具名、框、操作介面及面,如使用中文,均用正中文。此外,如果者口用中文示的子,部不予受理分,具亦法列或供使用。
行市上已分流通之中文子,考量者,定分段改善期限:
部,如果者使用中文子,撤其分果。撤分之具如仍,依管理例定,列未分之具者,最高可新 50 元之。
本次修法亦同步化智慧的保,者申子分,必附「子符合智慧法令切」,以避免子使用未授的名、或容。部表示,藉由切制度,促使者更加重智慧,防止侵行,造公平、合法的市境。
部,本次修法兼文文化、消者益展,期望透正中文的一使用以及智慧的保,推子朝合法、健全及新方向展,建立更完善的境。
子(示意)
部表示,近年若干口子中文字用中文介面,造成消者混淆。於是修法明文要求子之具名、框、操作介面及面,如使用中文,均用正中文。此外,如果者口用中文示的子,部不予受理分,具亦法列或供使用。
行市上已分流通之中文子,考量者,定分段改善期限:
分益智及非子之中文具,於 117 年 9 月 30 日後不得再供使用
分及珠之中文子,於 119 年 9 月 30 日後不得再供使用
部,如果者使用中文子,撤其分果。撤分之具如仍,依管理例定,列未分之具者,最高可新 50 元之。
本次修法亦同步化智慧的保,者申子分,必附「子符合智慧法令切」,以避免子使用未授的名、或容。部表示,藉由切制度,促使者更加重智慧,防止侵行,造公平、合法的市境。
部,本次修法兼文文化、消者益展,期望透正中文的一使用以及智慧的保,推子朝合法、健全及新方向展,建立更完善的境。
- 新字: 部、、
- 者:GNN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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