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告修正土石取法 增刑遏止利行
  部今天告修正「土石取法」第36,域未可取土石情形加重,合提高行政增刑,以遏止利、破境的不法行,最高可期徒刑科金新台1元。
由於出大模法取土石情事,部分行人藉此牟取不法利益,不重破境景,更危及公共安全,有有效阻法行。
化土源保育及境安全,部推修正「土石取法」第36,域未可取土石情形加重,以遏止利、破境的不法行。修正草案今天正式告,目前徵求各界意,以完善法制作。
地查及管理中心透新稿明,部分不法行人以利目的,藉由售土石或利用留坑洞取得外不法利益,且法行多大模操作,自然境及公共安全生重大威。
加阻效果,部「域未可取土石」情形,研加重裁,修正重包括化行政,未可取土石的上限提高2倍至新台1000元,在裁下可入(收)法械及。
同,增刑,意利的未可取土石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科5000元以下金;若法行致害、造成人重或死亡者,依情加重刑,最高可期徒刑科金1元。
部,本次修法合提高行政以及增刑等措施,全面化阻力度,以杜不法取土石行。求修法容周延,部持整合各界意研修正,各界如本草案容有任何意或修正建,於本草案刊登次日起7日提供面意供部考。
 由於出大模法取土石情事,部分行人藉此牟取不法利益,不重破境景,更危及公共安全,有有效阻法行。
化土源保育及境安全,部推修正「土石取法」第36,域未可取土石情形加重,以遏止利、破境的不法行。修正草案今天正式告,目前徵求各界意,以完善法制作。
地查及管理中心透新稿明,部分不法行人以利目的,藉由售土石或利用留坑洞取得外不法利益,且法行多大模操作,自然境及公共安全生重大威。
加阻效果,部「域未可取土石」情形,研加重裁,修正重包括化行政,未可取土石的上限提高2倍至新台1000元,在裁下可入(收)法械及。
同,增刑,意利的未可取土石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科5000元以下金;若法行致害、造成人重或死亡者,依情加重刑,最高可期徒刑科金1元。
部,本次修法合提高行政以及增刑等措施,全面化阻力度,以杜不法取土石行。求修法容周延,部持整合各界意研修正,各界如本草案容有任何意或修正建,於本草案刊登次日起7日提供面意供部考。
- 者:中央社者曾智怡台北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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