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我於者蒙,者算不算是工?者不加入工?我始忘不了徐瑞希眼中淡淡的憾哀愁。
 
 一九八八年中爆村棋、永毅等人工波,在台大校念的我,心中就已得,者一行跟工不了,否何方要工主? 
 
 不,工意只是我者志的想像而已。我海中於者人浮的主要廓,是以揭美水案的那位盛者,然後再填入我者伸正追求真相的想像。至於盛那位者是否具有工意,似乎宏旨。
 
 到了一九九一年三月合爆徐瑞希事件,在中待退的我,已清楚希望走上者一行。管我仍抱持於水案的美好憧憬,但徐瑞希只因撰「翁大以後怎唱」特稿──文中提及翁大少谷之子任中友好──就遭少谷良好的合老板解雇,不合理不公的事件,我者志的想像增添不少填膺情。
 
 月後,我如成某家社的市政者,台北市捷局、社局、市等路後,多久就被到政治主跑社、民新。忙碌、充好奇挑性的新生活,我一入「水案者」的自我期中,海中根本有空可以容於工意的思考。
 
 然而,勤敬、兢兢年下,然我者工作已逐就熟,然社我的表有高,我有跑似水案的新。在此同,我逐感受到新界某自我膨自大的氛,膨到只以人,最基本的新工作益而不。
 
 我看到不少深前、大者是的「社外一,社一」,他在跑新以政商兄道弟而自我耀,自具有待而沽的高行情而不怕失,工如洪水猛,深恐造成方任何不以致影其地位行情。
 
 基法明文涵括新媒的法令看,者是工殆疑,者加入工以取益更理所然。但民政府掉大後悸存,以致在台戒制下期打工扭曲工意,加上者一行的特,朝九晚五上班族或一般工人截然不同,凡此皆使得新工作者缺乏工意、媒工薄弱。
 
 即使如此,徐瑞希事件仍已清楚示,就算者的「利」、「」工相去甚,以致者不容易自身工,但者的工作可能比工要脆弱。如果者的工作可以被任意,者想要追求的新自由、新自主又怎可能存在?
 
 我然在些反思基上一步步立自己的工意,但是,我碰到的尬是:我所服的媒根本有工。而且,老板工更充疑反感。
 
 逢家社蓬勃起、全面展,力雄厚的老板不但以大刺
 激份,更大幅提升工薪待遇,在工薪水年三跳的「人人感念老板德政」氛中,工在太沈重。
 
 我必承,在那大氛下,我有足的勇站出工,我也不那是工的最佳。我的先,是一群志同道合、包括自立工重要成的同好友成,固定於新自主、自律、媒工作,希望做好伺而。
 
 一九九四年七月爆的自立晚股移波(又「自立事件」),我小找到一重要著力。我「救自立」行、「九0一新自主而走」行,在跨媒南北串後成立「台新者」。
 
 管盛那老外者以及「水案」仍然非常,中工事
 件徐瑞希事件的主角,已一一出在我的面前。
 
 台社去缺乏由基新工作者成的自主性新,也缺乏
 向媒工的跨媒工;因此,成立程中同承上述
 重期待。
 
 村棋、永毅曾,且大力鼓吹工路,也得到不
 少朋友的呼;但多朋友主以新核心、媒工保持密切合作的路,因此最後是以新的面貌出,後成立的大播工合(大)保持合作。
 
 在程中,村棋、永毅等人取者不受削而期的努力,於我些後生很多刺激影。我人,生期村棋演留下的深刻印象,能在者生涯印,更是一得的蒙。 
 
 我得,在某次取工作的行中,我朋友踏中央日公
 室,向社方表不反基法解雇者的那一刻,原本非常抽象的工意突然得比清晰。我非意要跟媒方作,但我必取做工的基本保障尊。
 
 一九九七年底,我以刊物「目者」身份徐瑞希,徐瑞希的身法,我者工作遭到不陷入的扎困境,有著更深刻更真的感同身受。
 
 徐瑞希描述的心情:「我也曾很多年的,可能不要去招惹老,在的,如果不是把我逼到角,如果有一些圜空,我有可能再回去一吧。」
 
 在社要她「」,她明白自己已退可退,但她仍持是非黑白要分清楚,因此她的回答是:我有做什,你要我怎?
 
 於是徐瑞希合打官司。一、二都,合要求和解,她
 只要社方登,她可以一毛都不要。但官司三被回,此律她「法律人而言,所的正,就是透一些的利益得到」,加上她快生第二孩子了,所以定接受和解。
 
 事隔多年後,徐瑞希,如果可以重,她一定控告到底,了就了,不
 和解。
 
 她回者生涯的度挫:「我最早者工作生疑,是我在中的候,那候生村棋他工的事情,我也名支持工,但很多平在上鼓吹自由放的老者不但不,拒,老策反,我在想,就是我所知道的自由派者?那是我新工作第一次的幻,合次已是第二次的幻。」 
 
 「我一心只想跑好新,那感就像是自己的初……了它去念士
 ,因想一政治者……可是到最後是以的方式被迫束掉者生涯,很痛苦的治口後,把自己美的想束高,有些候想起真的很忍」。
 
 按下快的那一霎那,我看了徐瑞希眼中以形容的淡淡憾哀愁。
 
 我想,只有身其境,才能真正了解一小者立抗大方的力感,才能真正一小者社方簿公堂所必付出的、精力金,也才能真正清一者必持的值工作尊。
  
 年後,我有受邀日本「新」,看到日本新工作者在不景中,仍然持以「春」行取基本工作益的悍心。「新」工部告我,他意在不景中方共,但共不能被限上而任意工作,是他的基本立。
 
 後,我到初村棋、永毅曾待的家社。等到工作的期告一段落後,我主走社工,填表、交、入,此後每月由薪水中自扣除工。
 
 管大境持不景,管不少人疑工作令人失望、工功能不彰,但我仍然相信,加入工是新工作的重要。
 
 我,是做新工作者的基本自。自受者保有基本工作尊益,因此法接受方只考量利而削工基本益,更法接受方只因主好等因素而法工作,因正是做一人──不身份是不是者──的基本人尊。
 
 有人我於者蒙,徐瑞希眼中的憾哀愁我真正了解,者的工作尊不天而降,必透者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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