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男DNA女非生! 求扶因「理由」遭回

[周刊王CTWANT] 台南一名有度智能障的柯姓男子,印尼籍姓女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未料多年後次女非生,他得提告要求女慰金返扶共84元。台南地方法院理後定,次女女外遇所生,但因柯男婚姻期期、收入甚少,最判女10元,全案可上。
根判指出,柯男女於2010年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人於2024年初解婚,定3名孩子共同扶。後柯男因疑女外遇,在婚後次女行DNA定,定果示次女不是他生,柯男女婚出,害他的配偶,遂向女求20元精神慰金,主自次女出生以由他女共同扶,要求返他64元扶。
此,女否外遇,表示婚姻期有背叛丈夫,不清楚定果何有果,只能尊重。女主,柯男因智能障法有定工作,婚後家中全由她一人,除了照公公、祖父,也要活全家6口,是家中唯一的源,且柯男多年固定收入,活自己都是,要如何每月支付次女1元扶,因此柯男有理由要求扶。
法官理後,子定已清楚示柯男次女血,明女婚有外遇生子,已成配偶的侵害;但考量柯男婚姻期有定工作,平在家忙,每月取3772元助金,而女有工作基本薪,最判女10元慰金。
至於柯男要求支付扶的部分,法院自2019年至2023年,查他多年名下,只有2年有千元所得,根本力付扶,因此回其返扶的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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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周刊王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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